
中國網6月22日訊 記者從湖北省旅游委獲悉,日前,湖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對涉及旅游相關監管責任的劃分作了更加明晰的規定,要求縣(市、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在2016年底前,建立或指定統一的旅游投訴受理機構,對旅客消費過程中遭遇的任何欺詐行為及時核實處理,不得推諉。
旅游部門主要負責牽頭組織對旅游市場秩序的整治工作;負責對旅行社、導游、領隊等旅游經營企業和旅游從業人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查處和投訴處理;負責對組織“不合理低價游”、強迫和變相強迫消費、違反旅游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負責聯合相關部門組織查處“黑社”“黑導”等非法經營行為;主動配合參與打擊涉及旅游行業的“黑車”“黑店”等非法經營行為;負責對涉及其他職能部門職責的投訴及案件進行轉辦等。
公安部門將嚴厲打擊在旅游景區、旅游交通站點等侵害旅游者權益的違法犯罪團伙,及時查處強迫消費、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配合旅游、工商、交通等部門對黑社、黑導、黑車的聯合查處等。
工商部門將查處旅游市場中的虛假廣告、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無照經營、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壟斷行為(價格壟斷行為除外)、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等。
交通運輸部門則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對交通運輸部門在管養公路沿線范圍內依法設置的景區、景點指示牌被遮擋的投訴處理;聯合公安、旅游部門打擊涉及旅游行業的“黑車”等非法經營行為等。
物價部門負責旅游市場價格行為監管,嚴肅查處旅游行業經營者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欺詐宰客、低價傾銷,旅游景區門票捆綁銷售、違規收費,以及達成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問題。受理游客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食藥部門承擔對旅游景區(景點)、游客集散中心、旅游相關場所餐飲服務和食品藥品生產、銷售安全監督管理和投訴處理工作。《通知》對城管、商務、宗教事務管理、文化、稅務、質監、住建、體育、安監等部門,也進一步明確了責任。(伍策 子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