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泉業終于有了“行標”
溫泉業終于有了“行標”
溫泉業終于有了“行標”
溫泉業終于有了“行標”
原標題:溫泉業終于有了“行標”
近日,《溫泉旅游服務質量規范》的發布實施讓溫泉行業終于有了自己的“行標”。不過由于行業標準并不具有強制性,溫泉市場中魚龍混雜的現象短期內仍舊難以改變。業內人士表示,目前游客最關心的是溫泉水質的真假,以及溫泉相關配套服務是否完善,“行標”的出臺有望帶動我國溫泉產業健康發展,但和國外溫泉規劃成熟的地區相比仍有不小差距。
□發布
“行標”在溫泉水成分上仍有空缺
近日,由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湖北省旅游局、湖北省咸寧市旅游局、山東省沂水縣旅游局起草的《溫泉旅游服務質量規范》行業標準正式發布實施。
記者發現,標準中明確規定,溫泉旅游企業應定期對溫泉水質進行檢驗,在不改變溫泉水主要成分和含量的前提下,才允許溫泉水降溫或加溫,并應對消費者明示。但標準中并未直接對溫泉水的成分做出規定,而只是提到企業應定期依據國家法定檢驗機構的溫泉水質檢驗報告明示溫泉水質。同時,標準還對溫泉旅游服務場所的硬件和服務細節做出了規定,比如溫泉旅游服務場所應劃分為接待區、更衣室、潔身區、沐浴區、淋浴區、露天休息區等10個功能區;應提供浴袍、休息服、浴巾、一次性內褲等布草;溫泉池附近應設有毛巾架,設置適量的毛巾掛鉤并進行編號等。國家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標準強調了溫泉與旅游的融合,“標準的實施將有利于保障廣大游客獲得優質的溫泉旅游服務,引導溫泉旅游市場有序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