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網傳河南南陽兩名交警為搶開罰單引發激烈爭執一事,當地警方12日晚通報稱,涉事的兩名警員已被停止執行職務,并責令深刻檢查。網傳視頻顯示,一名年輕警員同一名坐在警車駕駛室內的警員疑因查車開罰單事件引發言語爭執。年輕警員稱,“你開你的(罰單),我開我的,誰能攔住(違章車輛)是誰的本事,誰也不影響誰,都把任務完成了。”該警員還稱,因被馬姓領導所逼,如果開不來罰單回去則要挨罵。(11月13日中國新聞網)
一起違章,兩路交警搶罰,讓人啼笑皆非。兩名涉事交警被作出停止執行職務、責令深刻檢查的處理,二人發生言語沖突行為失當、言語粗俗、表述有誤,影響警隊形象、且容易讓群眾誤會嗎?恐怕不是,也有二人因為搶開罰單爆出了實話,道出了實情——罰款就是為了完成任務,而且是領導所授予的任務,撕開了“執罰經濟”的遮羞布。
這些年來,執法部門將罰款作為必須完成的任務,何止南陽交警部門?屢有新聞報道稱,一些地方的交通、城管、工商、環保、稅務等部門單純地將執法變成“執罰”,層層下達罰沒任務指標,并將指標分解給每個執法者以及協警、協管等協助執法人員,甚至制定了年度罰款創收任務,且和年終獎懲掛鉤。在罰款任務高壓下——完不成任務輕則挨罵,重則扣除工資資金,出現交警搶開罰單的奇聞也就不足為奇了。
當執法變成為完成任務而“執罰”,執法者極可能背負壓力,從部門或個人利益出發,四處湊任務,從而亂執法、亂打擊,甚至于違法執法,侵害相關自然人或法人的正當權益。同時,對有利于完成罰款指標的事項則狂飆突進,極盡超標完成之能事,對無多少油水的事項則愛管不管,從而出現選擇性執法。有時還“放水養魚”,坐等某種違法現象泛濫成災,再“統一收網”,進一步惡化某種違法現象而積重難返。
將執法變成“執罰”,還會加重相關行業負擔,消減民生利益。一些運輸企業飽受“執罰”困擾,為追求利潤不得不超載超速、多拉快跑,威脅民眾安全之時,運輸市場也形成惡性循環。諸如公路“三亂”問題(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仍在不少地方長期存在,不僅導致貿易、運輸等企業成本大大增加,還會推高物流成本,物流成本大大增加,勢必推高消費品價格,“三亂”罰款或收費最終由消費者埋了單。
可見,類似南陽交警那樣追求“執罰經濟”的做法應受到制裁。而制裁之,不宜止于執法者被停職。要深挖“執罰經濟”形成根源,比如執法部門是否存在以罰養人、以罰養政情形,換言之,執法人員工資、福利以及部門辦公經費是否靠罰款開支,執法部門是否設立了罰款小金庫,是否不曾實行收支兩條線。如有這些情形,則清除多養人員、拆除小金庫,給執法部門充分的經費保障,同時讓違規者付出應有代價。(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