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9日公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亮點紛呈,其中最為引人注目的是內容上高度契合十三五規劃綱要,“同頻共振”,以中國夢提升人權品質。
人權是社會的產物,又與社會共同孵化成長。從翻身解放到吃飽穿暖,從物質文明到精神享受,從人格尊嚴到充分參政,從最基本的生存權到與國家命運休戚與共,人權與時俱進,內涵不斷充實,品質也不斷提升。
在實現全面小康的決勝階段,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秉承人權事業的崇高追求,充分提供讓每個人都能發展自我、奉獻社會,并共同享有人生絢麗、夢想成真的機會。
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以問題為導向提出目標任務,在體例上予以優化,并注重平等保障,既銜接上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目標任務,又包攬新的社會熱點問題,如精準扶貧、財產權利、戶籍制度改革等,順應人民群眾在新的時代背景下的利益訴求,推進人權保障與社會共同進步,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但人權不是天上掉餡餅,天賦人權只是一種臆想。人權要靠國家治理制度保駕,要靠經濟文化發展保障,要靠社會法治化保護。而中國夢的實現能使國家治理制度的保駕作用更加突出,使經濟文化發展的保障作用更加有力,使社會法治化保護作用更加明顯,因而也會使人權更加豐富多彩,更加充分張揚,更加持久穩定。
目前,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粗放,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差距仍然較大,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醫療、教育、養老、食品藥品安全、收入分配、環境等方面還有一些困難需要解決,人權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仍需進一步提高,實現更高水平的人權保障目標尚需付出更多努力。
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堅持制度自信,堅定社會主義信念,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讓全體公民的生存權更加美好;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加快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經濟文化發展,用更多更優質的公共產品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繼續加強法治化建設,讓每一個公民都有尊嚴很體面地生活學習工作。
而所有這些人權目標,都要在中國夢的統領之下,以中國夢夯實人權基礎,以中國夢豐富人權內涵,以中國夢構建人權金字塔。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是中華民族近代以來最偉大的夢想。這個夢想,凝聚了幾代中國人的夙愿,體現了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的整體利益,是每一個中華兒女的共同期盼。”
實現中國夢是以為人民造福興祉為落腳點,人民幸福的獲得感體現在各方面權利得到尊重和保障。從人權意義上說,中國夢就是人權夢,是最為出彩最為心動的人權。中國夢是人權的外在表現形式,人權是中國夢內在實質內容之一,中國夢是包括人權在內的社會前進的動力追求,人權則是中國夢的終極價值的組成部分。中國夢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中國人的人權。
讓我們切實貫徹落實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在實現中國夢的征程中不斷改善人權、造福人民,開創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新里程、新境界、新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