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部今日在其官方網站公布《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社會團體的名稱冠以“中國”、“全國”、“中華”、“國際”、“世界”等字樣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準,地方性的社會團體的名稱不得冠以以上字樣。(8月1日 中國新聞網)
長期以來,“中國營養協會”“中國烘焙食品工業協會”“中國建筑企業管理協會”等山寨社團,打著“中國”的名號,以假亂真、大肆斂財,引發社會的強烈不滿。為整治山寨社團,相關部門頻頻重拳出擊。比如,民政部先后分十批公布“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出臺規定禁止退休官員為山寨協會站臺,等等。而地方社團禁冠“國字頭”,無疑是整治山寨團體的又一大招,必然會遏制“山寨社團”的野蠻生長。
但必須要意識到的問題是,不管山寨社團做的有多“真”,但只要查閱一下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的系統,不難辨別他的假。更何況,在實際運營中,山寨社團問題多多。比如,只要繳納1.45萬元的會費,就能成為“中國營養協會”的終身副理事長,這是任何官辦協會都不可能干的“買賣”;國家規定,協會必須有獨立的辦公場所,協會的賬號也應該是獨立的,但許多山寨協會還停留在皮包公司的水平。顯然,對那些擁有專業法律顧問的公司而言,揭穿這些“偽協會”的面目并不難。
在大多數公眾的認知里,“買方”是山寨協會行騙的受害者。只是在山寨協會的蒙蔽之下,才上當受騙。可現實中,只要記者不爆料,山寨協會很少中招。那些所謂的“受害者”卻很少告發山寨協會。“買方”何以對山寨協會如此寬容?一是發現上當后不想聲張。但更重要的恐怕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買方”主動被騙。試想,在主動入甕的語境下,這些“山寨獲獎者”還會告發山寨協會么?
為何那么多企業主動上當受騙?一方面部分企業拉虎皮扯大旗,用山寨獎項忽悠消費者。另一方面許多山寨協會背后卻有著官方機構魅影。企業依附山寨協會,會賺取超額的利益。比如,中華醫學會兩年開160個學術會議,收取藥企8.2億元贊助費,引起輿論震驚。但相關企業卻覺得贊助很值,“通常這些會議所有的相關領導都會出席,我們如果能贊助這種會,一邊打廣告,一邊搞關系,就可以把他們一網打盡”。
前不久,山寨“羅斯柴爾德”暢行清華的新聞,驚爆輿論場。其實,這并不是“山寨羅”在中國的首秀。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山寨羅”兩年至少參加17次活動,早餐會更是叫價萬元。而“山寨羅”如此囂張,并不是他的簡歷做得多“完美”,演技有多逼真,而是大多數人借機搭車,不想捅破這層皇帝新裝。這一幕與山寨協會橫行何其相像?所有這一切讓人不禁要問,還有多少“買方”是在坐等被騙?
拿掉地方社團“國字頭”,無疑是相關部門整治山寨協會的一個大招。但山寨獎項的暢銷,更讓我們反思,有多少人在搭山寨社團的車,進行包裝,二次詐騙?因此,規范社團不能只去掉一頂“國字帽”,更要砸掉山寨剛需。只有消滅這些山寨需求,才能脫掉山寨社團的“皇帝新衣”,民間組織的生產生態才會真正月朗風清!(薛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