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痛斥票販”激起了怎樣的共鳴?
1月25日,一條題為“女孩痛斥醫(yī)院票販”的視頻引起強烈關注,女孩自稱到北京看病,等一天都沒掛到號。怒斥醫(yī)院票販子、醫(yī)院保安里應外合,“300塊錢的號,他要4500”,說到激動處,女子哽咽了。這一視頻讓人想起,2012年12月一名女患者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落淚央求記者打擊號販子。
這些年,諸多大城市向票販子宣戰(zhàn),用網友的話說,“打擊票販子的行動數不清了”。一面是打擊票販子捷報頻傳,另一面依舊一號難求。早在2010年,北京嚴打醫(yī)托票販子,規(guī)定5類違法行為嚴重者將判刑。但判刑的畢竟是極少數。人們擔心的是,票販子被抓進去幾天又放出來,風景依舊。違法成本太低,是一大硬傷。
至于女孩所斥“保安、票販里應外合”,真相如何需要調查。但一些票販如入無人之境,沒有點“道行”恐怕是不行的。可以肯定,出了事不能只是追究票販子的責任,而必須大力鏟除腐敗土壤。
女孩憤而怒斥,是眾多患者孤立無援狀態(tài)的真實反映。“痛斥”最大的意義或許是喚起了新一輪口誅筆伐。視頻中涉及的問題,讓無數人感同身受。可是,這樣的“共鳴”,三年多前,央視“女患者落淚”的新聞已經帶來過一次。
我們感佩女孩“站出來”的勇氣,畢竟多數“掛號失意者”選擇的是含恨而退、沉默以對。但我們不能總是要靠這樣刺激淚腺和“憤怒神經”的視頻來敲響警鐘。
(來源:現代快報/作者:伍里川)
貧困生請領導吃飯,家丑不可外揚?
年初,安徽宿州爆出“貧困生請領導吃飯”事件。據上級部門調查,對外通報此事的埇橋區(qū)教體局紀委書記杜玉侯,此前曾在區(qū)教體局局長朱勇的安排下,試圖以有償新聞的方式“協調”媒體。事情暴露后,其撒謊對抗組織調查。
捐助貧困學生本是一件大好事,卻出現受助學生出錢請吃飯的丑聞,實在令人痛心。一個規(guī)模并不大的捐助,受捐學生只有30名,本來,捐助者代表與校方對接,及時、足額將善款發(fā)放到受助學生手中就好,完全沒有必要搞什么大排場的儀式。但就是這起不大的善事,不經意間就把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好大喜功等基層行政生態(tài)和盤端出。
這項捐資儀式結束后,一起就餐的人員不但包括受捐助學生、學校教職工,居然還包括宋廟村“兩委”成員、鎮(zhèn)黨委宣傳委員以及代表捐助者的32名銀行員工等。但這些捐助者并不知道,他們吃的“工作餐”,費用居然來自他們的捐助對象。為了籌集這筆餐費,宋廟小學已經提前向30名受捐助學生家長每人收取了200元。
對一些基層政府和職能部門來說,“監(jiān)督就是添亂”“家丑不可外揚”的觀念根深蒂固。所謂“維穩(wěn)”,無非是三句話:搞定就是穩(wěn)定,擺平就是水平,不出事就是有本事。如埇橋區(qū)教體局局長朱勇在得知丑聞后,就立即安排該局紀委書記杜玉侯盡快核實,并要求其找新聞媒體“做好協調”。而《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連續(xù)三期在頭版重要位置詳細披露了這一個案,在中央層面,顯然沒有要遮掩家丑的意思。重點報道反而彰顯出媒體監(jiān)督的價值,和正視問題的勇氣。完整的監(jiān)督體系一定是體內監(jiān)督與體外監(jiān)督的結合,賦權社會、更多吸納民意,才是有效監(jiān)督的方向。以民為本,以法為依歸,方能不怕家丑外揚。
(來源:京華時報/作者:王灝軍)
“講情公函”背后隱藏什么秘密?
1月30日上午,法制晚報記者接到江西省進賢縣文港鎮(zhèn)劉先生反映稱,2014年11月21日,文港鎮(zhèn)毛筆個體戶徐財秀等人故意毀壞其公司財物。隨后警方將徐財秀刑事拘留,幾日后取保候審。2015年5月8日,文港鎮(zhèn)人民政府向進賢縣法院發(fā)出帶有鎮(zhèn)政府公章的公函,請求法院對徐財秀從輕處罰。文港鎮(zhèn)時任黨委書記接受法制晚報記者采訪時稱:發(fā)公函的原因是考慮到犯罪嫌疑人的平時表現,經過集體研究決定。進賢縣檢察院公訴科就此案表示,徐財秀犯罪事實清楚,已經移交法院審理。
鎮(zhèn)政府發(fā)函為犯罪嫌疑人求情,如此“講情公函”并不罕見,這只不過是一起典型的“權力干擾司法”的案例罷了。不過,這起公函講情,還是有“特別”之處,是需要費思量的。
其一,以往“講情公函”多是為本單位人員講情的,為了維護本單位職工的權益而發(fā)出公函求情,但這次求情的是和鎮(zhèn)政府無關聯的個體戶,既不是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又很難有什么特別的原因讓鎮(zhèn)政府要發(fā)公函為其求情。其二,當地官員表示,徐財秀平時遵紀守法,此次事件中認罪態(tài)度誠懇。平時遵紀守法的人多了,難道鎮(zhèn)政府要為每一個普通嫌疑人發(fā)“公函講情”?可事實上,這個“普通嫌疑人”的行為令人發(fā)指,只因發(fā)生利益沖突,就強行進入別人的公司毀壞財物。其三,據說,鎮(zhèn)政府為一個普通嫌疑人發(fā)“公函講情”是經“集體研究”的,是如何進行研究的?難道沒有人提出異議?難道都覺得很正常?一個本不該出籠的“講情公函”出籠了。其四,這次的“講情公函”居然是手寫的,而且落款上也沒有公章,這是有意為之,還是打不到打字者找不到公章?發(fā)公函是很嚴肅的事,可為何這事做得如此草率?
怪異的“講情公函”背后隱藏什么秘密?這需要查一查,對相關責任人也該嚴厲問責,以儆效尤。
(來源:南方網/作者:郭文斌)
春節(jié)“豪賭”折射農村社會治理乏力
一年打工存不了兩萬元,沒想到過年幾場牌就輸掉一大半——春節(jié)期間,一些農村青年向記者反映,過年親朋好友聚會都會擺上牌局,有人甚至將一年的辛苦錢輸了個精光。
在我國廣袤的農村,春節(jié)賭博之風是長期存在的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甚至可以說賭博是農村春節(jié)唯一成氣候的娛樂活動。也許是回鄉(xiāng)青年無所事事,除了賭博沒有其他消磨時間的方式;又或者是賭博成了農村青年互相攀比的最直接方式,牌桌上的“票子”成了有沒有掙到錢的最直觀“證據”。此外,根據多年“慣例”,對農村春節(jié)“豪賭”,相關部門基本不管不問,處于“合法”狀態(tài)。于是,賭博這一集娛樂性、刺激性和發(fā)財夢于一身的娛樂活動風靡農村。
“空心化”趨勢下的農村,傳統價值體系受到嚴重沖擊,天價彩禮、“豪賭”、大操大辦等不良風氣肆意蔓延。現實中,各地各個版本的“村民公約”基本都包含“嚴禁賭博”的內容,雖然喊在嘴上、寫在墻上,但并未真正成為村民的行為規(guī)范,甚至沒人當回事,成了一種莫大的諷刺,這也是農村社會治理的重點。
在討論豐富農村文化娛樂生活、提高回鄉(xiāng)青年法律意識等問題的同時,應透過表象看到農村社會治理乏力、治理體制亟待轉型等更為根本的問題。
(來源:青島財經日報/作者:陳廣江)
5毛份子錢:讓變味的份子錢回歸情誼
5毛錢,能干嗎?能隨份子錢!在山東淄博的南太合村,這里的紅白喜事隨份子都是5毛錢,而且這個規(guī)矩堅持了30年。
在商品經濟觀念深入人心的今天,5毛份子錢依然是該村子30年來約定俗成的規(guī)矩,這樣一個堅持情感至上的村落,讓我們驚奇之余,更應該引起大家對份子錢的反思,那就是份子錢永遠不能代替感情。在婚喪嫁娶之時,親朋好友圍攏過來,送上份子錢的同時送上真心的情誼,這才是份子錢作為民間習俗和傳統延續(xù)至今的最根本原因。但是隨著溝通感情的份子錢厚度逐漸增加,疏遠了親情不說,更淡漠了彼此間真摯的情誼。
當前,許多份子錢已經失去了祝福彼此的意義,份子錢的多少,儼然成了衡量親朋好友彼此感情厚薄的最直接方式。因份子錢鬧得朋友反目,親情疏遠甚至傷人害命的新聞時有發(fā)生,人人為之苦惱可是又無法置身事外。
近些年來份子錢更是水漲船高,少則幾百多則成千上萬,低收入家庭扛不住,但是還要打腫臉充胖子,份子錢漸漸成為生活當中的另類經濟負擔在彼此的接來送往中愈演愈烈,更成了彼此間還不完的人情債。大家應該想想,份子錢的厚度讓我們失去了彼此的感情到底值不值?
隨上5毛錢,拿回一包喜糖",在當前的物價水平計算下,5毛錢的確買不來一包糖,一包喜糖的背后是送糖者分享喜悅的心情,更讓接受者拿的心安理得,彼此收獲的是真心的祝福和開心。5毛份子錢讓那些充滿銅臭味的份子錢回歸了本質不說,更拉近了彼此間的距離,讓親朋好友的感情不被金錢所折服,這才是最實際的。
5毛份子錢,給我們大家上了一堂課,那就是莫讓份子錢沾染上銅臭味,別讓感情被金錢所侵蝕而疏遠。眾所周知,想要改變當前的份子錢日漸高漲的態(tài)勢,并非一朝一夕,它需要我們每個人參與其中,從我做起,只有這樣才能徹底改變份子錢變味的現狀,才能讓份子錢回歸情誼成為現實。
(來源:中國吉林網/作者:張健)
民眾為何關注“阿瑪尼少年”
14歲的深圳初中生,因為身穿“阿瑪尼”列席市政協會議,發(fā)生了始料未及的化學反應,一夜之間“紅”遍全國。
一來,珠海的“少年列席”制迄今已經實行三年,每年都有十多人,沒見過這么強的關注;二來,事件主人公,頻頻作為“童星”出鏡,又身為全國少工委委員,可謂“又紅又專”,此次列席政協,似乎也是順理成章。但是,一旦“阿瑪尼”遇上了“政協”,事情便起了變化。
天價的香煙、皮帶、手表、皮包等,成功地將周久耕、“表叔”等一批官員拉下馬,是什么讓民眾樂于做“偵探”?重要原因是知情權的缺失。當官員的財產收入、升遷途徑、權力抉擇等一切都諱莫如深,在主席臺上侃侃而談時,民眾是不甘只做聽眾的。通過細節(jié)指向“幕后”,便成為他們有限而有效的選擇。不幸的是,結果卻往往驗證了他們的懷疑。
客觀地說,初中生而列席政協會議,未嘗不可;“阿瑪尼”們作為社會的群體之一,列席乃至參與政協會議,也是“公平”當有之義。但問題是,列席的資格是什么?列席者是如何產生的?是否保證了列席者廣泛的代表性?更重要的是,民眾對這一切是否有預先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民眾邏輯其實沒有變過:當一個穿著奢侈品牌服裝的孩子,“憑空”出現在政協會議時,民眾的“懷疑”是可以理解的。他們越過了孩子的是非,要求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希望“阿瑪尼”事件,不只是被視為個案,而應促進我們對程序問題的深刻反思。
(來源:新京報/作者:劉志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