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jù)新蔡縣紀委的通報,2013年,新蔡縣國土資源局練村鎮(zhèn)國土資源所張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土地平整施工單位提供幫助,收受施工單位給予的草魚19條,價值1727元。新蔡縣紀委給予張勇黨內(nèi)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1727元。(1月6日大河報)
一石激起千層浪。印象中,被紀委通報批評、進行組織處理,系違反組織原則、工作紀律,或是貪污、受賄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比如:1月5日,中央紀委最新通報的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就因妄議中央方針、對抗組織調(diào)查、違反廉潔自律問題而被“雙開。”對于這種貪官污吏的落馬,群眾百姓無不拍手稱快。
然而,此次,因收受19條草魚而被處分的消息卻在坊間引發(fā)熱議。“拿幾條魚開刀,實屬罕見,是否會是小題大作?”“文明古國,禮尚往來、人之常情,就因幾條草魚,而讓干部招來一個處分?這干群關系又能怎么融洽?”“紀委的工作應該放在重點行業(yè)、重點人物上,多打‘大老虎’”……如此種種。將事件的焦點都放在簡單的處分層面。
咋一看,與動輒收受巨額禮金、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破損組織規(guī)矩等行為而言,這起事件無論是資金的數(shù)額、事件的影響、損害的程度都不能同日而語。對當事人進行組織處理看似嚴苛、不近情面,但是,仔細分析,被處分的官員其實一點也不冤。
俗話說:心存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從中央“八項規(guī)定”“六項禁令”的出臺,再至每逢中秋、元旦、春節(jié)等傳統(tǒng)節(jié)假日下發(fā)重申廉政紀律、廉潔過節(jié)的專門文件,中央三令五聲,要求各級黨員干部務必認真領會,貫徹執(zhí)行,時刻崩緊思想弦,管住自己的言行舉止,做到不觸紅線、不踩雷池。但是,即便是在如此高壓態(tài)勢下,少數(shù)干部依然是不管不顧,我行我素,視紀律、禁令為“兒戲”,對于無視組織紀律、沒有黨性原則,毅然以身試法者,就應按章辦事,嚴肅處理。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根本宗旨。無論是革命戰(zhàn)爭年代“不拿群眾一針一線”,還是和平建設時期“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難”,為民服務、為民解憂,乃為官從政之職責根本。無數(shù)事例告訴我們:黨委、政府的形象從哪里來?威信又該怎么樹立?靠得是黨員干部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關鍵在于黨員干部的工作作風,體現(xiàn)在解決群眾民生冷暖的一件件小事、推動發(fā)展的一個個項目里。由此可見,作風是形象,更是生命。此次紀委對收受草魚的官員進行處理,單獨看起來不值一提,可是處罰的意義不在于商品本身的價值,而是要堅決扼殺這種不良作風,樹立起風清氣正的好形象。
“老虎蒼蠅一起打”。作風建設新常態(tài)下,對于發(fā)生在群眾身邊的貪腐行為,對于損害群眾利益的事,必將是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構打擊、治理的重點。“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奉勸各級官員,不要再抱任何幻想,不要再懷僥幸,做一個真正的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