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5日,一位消息人士透露,相關部門正考慮在保留現有生產、進口環節征收消費稅的基礎上,對售價120萬元以上的汽車加征一道消費稅,征收環節為零售環節,征收稅率或為10%。
中華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平行進口分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雙良表示,目前財政部、稅務總局等幾個部門正在就推進此事開展工作,但豪車的具體起征標準和調整稅率還不清楚。
1994年消費稅開始施行時就包括汽車稅目。2006年消費稅改革中,汽車消費稅有所調整,乘用車氣缸容量大于2升的稅率有所提高。現行的小汽車稅目分為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兩類。其中,乘用車氣缸容量越大,征收消費稅的稅率越高,稅率范圍為1%~40%。氣缸容量在4升以上的乘用車,將適用最高40%消費稅稅率。中輕型商用客車適用5%的消費稅稅率。征稅環節在生產和進口環節。
上述消息人士表示,目前官方的考慮是零售環節再對豪車征收一道消費稅,這樣做的目的是合理引導消費,同時也能增加財政收入,為消費稅改革中將征稅環節后移到零售環節探索經驗。目前討論中的豪車起征標準是120萬元,征收稅率為10%。
“如果是針對120萬以上汽車在零售環節再征一道消費稅,目的是抑制高消費,但也會給社會傳遞一個信號,即未來政府是否還會對其他奢侈品零售環節再加征一道稅。”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稱。
業內人士認為,消費稅征稅環節改為零售環節,好處是可以對商品最終售價征稅,稅基明顯擴大,可以增加財政收入,合理引導消費,但弊端是征收管理難度大。這次相關部門可能以豪車為突破口,在零售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因為中國4S零售店相對煙酒等零售店來說并不多,容易管控。這將為下一階段其他稅目征收環節后移提供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