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四部委23日發布完善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明確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并規定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售價須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此外,為了鼓勵多種商業模式并存,“換電模式”車輛不受此規定。還設定了每年200萬輛的補貼規模上限。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2020年后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正式確定,是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重大利好。延長補貼支持政策,有利于對沖疫情影響、促進汽車市場消費、提高綜合競爭力、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補貼退坡期限延長 將促進新能源汽車市場持續增長
在補貼標準上,新能源汽車在2020年至2022年的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并且,原則上每年補貼規模上限約200萬輛。對此,全國乘用車聯席會副秘書長崔東樹認為,這樣的退坡節奏意義重大,體現了國家支持2020年新能源車持續發展的堅決態度。
中央財政從2009年起對新能源汽車購置給予補貼,按照原計劃,補貼政策將在2020年底退出。但是2019年,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迎來有史以來補貼降幅最大的一年。受此影響,2019年我國新能源汽車銷量同比下降4%。今年一季度,疊加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新能源汽車銷量同比下降高達56.4%。
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最終要靠市場的力量。在產業發展初期,通過補貼等方式降低新能源汽車與傳統汽車的成本差距,有助于快速擴大規模、啟動市場。隨著產銷規模不斷擴大,將產生規模效應,與傳統車的差距加快縮小,補貼等政策相應逐步退出。
此次新規在延長補貼期限的同時,也為未來逐步退出埋下伏筆:首次設置了年度補貼數量上限。相關政策規定,在原則上每年補貼規模上限約200萬輛。具體操作上,根據新能源汽車上牌數據,在年度銷量接近200萬輛時,四部委將提前發出通知,明確補貼標準調整時點。
據了解,設置補貼規模上限是國際通行做法。美國聯邦政府規定累計銷量超過20萬輛的車企在一年內完成退坡后,消費者不再享受個稅抵免優惠。英國、德國、美國加州設定補貼資金總規模上限并采取先到先得制。
參考國際經驗,我國從2020年開始設定每年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規模上限約為200萬輛,約占我國年度汽車銷售總量的8%,按此規模到2022年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效益將進一步提升,產品綜合性價比將進一步提升,加上非補貼等政策有效接力,產業可逐步向市場化發展平穩過渡。
崔東樹預測,照此標準執行,新能源車的產銷量持續增長,今年應該不會達到200萬的補貼上限。按照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新能源汽車是119萬臺,加上進口車突破120萬臺。未來的增長應該是可持續的。
限價補貼30萬元以內 將加速推動新能源車與傳統車的價格并軌
此次政策要求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前售價須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為鼓勵“換電”等新型商業模式創新發展,對采取“換電”模式的新能源汽車產品不執行30萬元限價要求。
崔東樹認為,價格是新能源車與傳統車競爭的核心手段,通過補貼的價格因素,實際上來說進一步促進新能源車的成本降低和價格降低,推動新能源車與傳統車加速并軌,對新單車增量有很好的促進作用,也促進產業鏈更加健康發展。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國內銷量排名靠前的主要新能源車企中,只有特斯拉和蔚來汽車沒有低于補貼前售價在30萬元以下的車型。而蔚來滿足“換電模式”,將可以繼續享受補貼政策。
有業內人士預測,30萬元以上的電動車拿不到補貼,或有可能刺激今年內消費者的搶先購買或換購。另外,之前有傳言說特斯拉會降價,此次補貼政策的出臺則讓特斯拉某些主力車型降價成為可能。
公共交通領域暫時不退坡
雖然今年的補貼退坡力度非常小,但是明確今年的補貼標準不退坡的只有公共交通等領域汽車電動化。《通知》規定,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2020年補貼標準不退坡,2021-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
此外,還加大了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力度。《通知》規定,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除特殊地理環境等因素外原則上采購新能源汽車,優先采購提供新能源汽車的租賃服務。
目前,我國公共交通及特定領域車輛電動化比例低,初步統計,截至2019年底,公務、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網約、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機場、港口、礦山領域汽車保有量約1000多萬輛,電動化比例不到7%。
崔東樹認為,政策明確了加快公共交通等領域汽車電動化,確保部分領域的新能源需求不下滑。此次對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2020年補貼標準不退坡,2021-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這樣的補貼穩定的態度是很好的拉動出租網約車需求的措施,有利于城市環境改善和新能源車需求的穩定。
(責編:胡挹工、連品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