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據湖北省民政廳統計,全省倒房重建工作提速,截至8月31日,各級民政部門共核定需要恢復重建與救助的倒房戶2.14萬戶,房屋6.83萬間,其中1.04萬戶已開工重建,2474戶已竣工。需要修繕與救助的危房戶4.47萬戶,房屋11.18萬間,已動工2.66萬戶,2.17萬戶已竣工。
8月11日,湖北省民政廳制定了《關于全省因災倒損農村居民住房恢復重建的實施意見》,明確因災倒損居民住房,必須是因災倒塌或損壞、以居住為目的農村居民唯一住房。因災倒損房屋恢復重建救助標準是:一、二、三類對象分別按每平方米500至800元、300至500元、300元以下的標準實施救助;因災受損住房修繕所需資金3000元以上的,按每戶分別不低于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標準救助。屬易地扶貧搬遷對象的按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標準補助。
據湖北省民政廳介紹,因災倒損農村居民住房恢復重建工作,原則上實行縣、鄉、村聯動,分級負責、分片包干,“銷號式”管理;統籌整合資源,按照受災人員自救能力分類救助。堅持尊重群眾意愿,以群眾自建為主,援建和幫建相結合。充分考慮災區群眾承受能力,規模適度、實用、經濟、安全,避免受災倒房重建戶因建房加重債務。科學規劃,科學選址,確保質量,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規范操作程序,嚴格實行張榜公示、陽光操作,接受群眾監督。
為確保春節前房屋倒損居民全部住進重建或修繕的安全房屋,從10月15日起,湖北省民政廳每半月將通報一次恢復重建工作進展情況,對進展緩慢的縣(市、區)進行重點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