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王女士在南湖花園祥和苑購買了一套房屋,由于很少入住,她一直沒有辦理房產證。2015年11月,王女士決定辦證時卻得知,自家的房子已被鄰居辦了證,鬧出這樣的“隔壁錯”,是何原因呢?
王女士家位于祥和苑26棟5樓502室,王女士去辦證時卻被告知此房已有主,已發證。辦證的工作人員一查,房主姓楊,竟是自己一墻之隔的503號房的房主。為弄清原委,王女士多次到開發商和房產局詢問。在其提供的《房地產權證附圖》中,武漢晚報記者看到,王女士所購房屋的5樓有4間房,如果從左往右數,王女士房屋在第2間,如果從右往左數,則是第3間房。
“開發商從左往右標房號,按照這個順序我的房號應該是502,因此購房合同上我買的是502號房,而房產部門在出具相關圖紙時,對房屋標號的順序是從右往左的,在房地局的檔案里,我買的房房號應該是503,鄰居是502。”正是一號之差,鄰居拿到的是502房的房產證。
記者聯系上了房屋開發商,其工作人員承認:“此事主要是房產部門和我們有關房號標記順序相反所致,加之我們的工作人員出具證明時沒有實地勘察,就將王女士的房號寫成了502。”這名工作人員表示,原本這個問題不大,只需要弄錯房號的雙方在房產部門辦理一個更改手續,將房間號更改過來就可以了。但問題是,王女士的鄰居是貸款買的房,在貸款沒有還完的情況下,很難辦理更改手續。開發商雖然協調過幾次,但王女士的鄰居不能提前還貸,事情就此擱下來了。
記者來到武昌區房管局,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表示,房子沒有還完貸款,處于抵押狀態,很難辦理變更。
看著自家的房子辦不了證,王女士心急如焚,對此,律師稱王女士可以走法律程序,然后根據法院判決的結果,對售房合同房號由502變更成503房,然后再辦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