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大背景下,近年來多地積極探索創新舉措。其中,為購房者增設購房“冷靜期”這一措施備受關注,通過設置合理的時間緩沖帶,允許購房者在一定期限內無理由退房,給予購房者充分決策考量時間,進一步保障購房者權益。
多地購房設置“冷靜期”
近日,湖南省長沙市長沙縣住建局發布《關于落實購房訂金保護期的通知》,要求房企實施購房“7天無理由退訂”承諾。
根據通知,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后的7個自然日內,可無理由申請退還訂金,超過7天訂金將自動轉為定金。相關條款須明確寫入認購書,確保執行透明。這一政策通過設置“冷靜期”,有效緩解購房者的資金安全焦慮。
據悉,截至目前,長沙縣已有43家開發企業加入“購房無理由退訂”承諾服務,并修訂了認購協議相關條款。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政策實施后的幾天時間,就有樓盤來訪量同比增長超50%,成交量也翻倍增長。
而不久前,湖北省宜昌市也推出了類似政策。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指導、宜昌市房地產業協會聯合城區多家房地產開發企業,啟動了“購房7天無理由退定”承諾服務。鼓勵開發企業自愿實施,并建立了“購房無理由退定”開發企業及項目名錄,根據企業履約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眾公示。
事實上,近年來,已有多個城市嘗試出臺購房“7天無理由退訂”類似政策,以此保護購房者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2024年6月,湖南省長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便發布了《關于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愿實施“購房無理由退定”承諾服務指引的通知》,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愿實施 “購房無理由退定” 承諾。
2023年12月,在湖北省武漢市房地產開發協會的倡議下,武漢推出“30天無理由退房”活動。活動期間,在8個在售樓盤認購時,加簽一份無理由退房協議,便能在認購之日起30天內選擇1次無理由退房,且不收取任何違約金。
更早些時間,2021年8月,山東省東營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的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認購協議書》中設置“買受人交納定金(首付款)后,若《商品房買賣合同》尚未簽約,可在規定時間內無理由退房,并在買受人書面提出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退還定金(首付款)”條款。具體無理由退房的時間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結合自身實際確定,原則上不少于3個自然日。
同年7月,在廣東省惠州市住建局指導下,惠州市房地產行業自律委員會等聯合發布《關于倡議施行“商品房銷售‘三天無理由’退定”規則的方案》,倡議全市房地產企業加入到“三天無理由退定”行列,推動惠州房地產行業自律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
盡管各城相關政策的具體執行期限不同,但都是為購房者提供了一定的“冷靜期”,讓購房者在做出購房決策時更加安心。
提振市場信心
網購中的“無理由退貨”早已深入人心。隨著房地產市場發展和消費者維權意識增強,購房 “無理由退貨”也將逐漸成為趨勢。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認為,類似政策出臺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為了增強市場信心,二是規范市場秩序。“無理由退訂”政策核心在于設置“冷靜期”,能緩解購房者資金安全擔憂,減少因資金安全隱患、糾紛解決機制缺失產生的困擾,增強其入市信心。
業內人士表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強調“持續用力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更大力度促進樓市股市健康發展”。多地探索“無理由退訂”,是對宏觀房產政策的微觀響應。降低退訂門檻,減少購房者因信息不對稱或沖動消費產生糾紛,以此緩解消費者擔憂、降低購房風險,進而提振市場信心。此外,對房企而言,承諾無理由退訂,實則倒逼其提升項目質量與服務透明度。
中國城市專家智庫委員會常務副秘書長林先平指出,此類政策能降低購房者交易風險,促進市場規范穩定。但實際操作中可能遇難題,如對房地產項目實際約束不足,部分項目因擔憂退款風險參與度不高等。
針對這些問題,廣東省城鄉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提出了系列建議:明確實施“7天無理由退訂”的樓盤,在銷售現場顯眼位置公示相關規定。購房者交付訂金時,與開發商簽訂訂金協議,協議中要注明“7天無理由退訂”條款。同時,要暢通定金未退還情況下的投訴渠道,明確投訴受理主體,避免購房者陷入投訴無門的困境。此外,設定一個公共賬戶,明確訂金應先存入公共賬戶,自交付訂金起7天后,方可轉至開發商的預售賬戶。而對于那些承諾“7天無理由退訂”卻未履行的開發商,應將其列入失信名單,以此促使政策能夠得到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