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遷得出去、落得下來”才能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
企業疏解提升尚有難題待破解
為積極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對已有配套政策的成效進行總結、跟進分析現有政策的缺口、探討進一步的完善措施具有重要意義。
近三年主要配套政策及成效
三年來,為確保非首都功能產業疏解“遷得出去、落得下來”,北京市聯合津冀兩地陸續出臺了系列配套政策:一是在嚴控增量、調整存量、優化發展方面,完善產業目錄,提高產業疏解提升的精準度。二是完善騰退土地再利用政策,回應企業的核心關切。三是完善資金獎勵政策,降低企業遷移成本。四是完善公共服務政策,緩解企業后顧之憂。
隨著配套政策的不斷完善,調整疏解的步伐大大加快。據統計,截至2019年11月,北京市已累計退出一般制造業企業3047家,疏解提升計劃內市場630個,疏解關停物流中心122個;與2013年末相比,北京法人單位在津冀的產業活動單位數量增長225.9%,分別比天津和河北高108.9個和170.6個百分點,說明北京對津冀地區溢出效應明顯。公共服務方面,與津冀開展教育幫扶項目60多項,簽署基礎教育合作協議10多項,成立了北京市職業教育專家顧問團,幫助河北職教院校提升辦學水平;已有30多家北京市屬醫院與河北幾十家醫院共同開展合作項目;等等。
尚未破解的難題與訴求
由于配套政策涉及領域廣、層級多,此輪疏解提升又具有意義大、力度大、范圍廣、距離遠、時間緊、成本高的特點,三年的時間尚難以完全滿足疏解企業的需求。調研中企業反映較多且需求迫切的困難與訴求集中在以下幾方面:
騰退土地的再利用政策存在缺口。調研企業普遍反映,一是老工業區騰退空間的再利用存在同質化現象。北京市已出臺的文件對老工業區發展“高精尖”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和科技服務業等有優惠政策,許多國企在缺乏高端制造技術的情況下,紛紛投向文化創意產業。二是過渡期政策影響企業長期投資。國家和北京市出臺的針對老工業區搬遷改造、開發區轉型升級等企業騰退土地利用指導意見中都提出了5年過渡期政策,企業認為5年時間對于多數投資來說都比較短,不利于長期投資,制約了有些產業的發展。
三地間企業資質認證的對接機制不暢。產品疏解過程中,原生產制造廠的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都將失效,需要在新的制造地取得認證,否則就不可以在當地生產。目前,京津冀三地對于企業資質和認證的對接機制尚未有效建立起來,即從北京搬遷到天津、河北的企業,幾乎所有資質許可甚至ISO系列認證都需要在遷入地重新申請,且審批周期較長,嚴重影響企業的落地和運行。
三地間稅收分享機制尚未理順。2015年國務院制定了《京津冀協同發展產業轉移對接企業稅收收入分享辦法》。如今,這些規定面臨兩個問題,一是對遷出企業2000萬元的納稅額要求過高,符合條件的企業寥寥無幾,至2019年沒有一家企業能享受此優惠政策;二是該辦法提到的“三稅”指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近兩年全面實施“營改增”后,內容沒有及時調整,并且分享比例沒有區分不同稅種。
進一步完善配套政策的建議
在騰退土地的再利用方面,一是拓寬再利用的業態范圍,在符合北京總體規劃和相關區域詳細規劃的前提下,創新規劃土地使用分類,除了鼓勵發展文創產業和科技服務業外,適當提升工業用地兼容性,向優先發展的現代服務業方向傾斜。二是出臺“5年過渡期”后的中長期政策。針對“5年過渡期”即將結束,以及諸多企業因過渡期較短、不愿進行較大規模投資的顧慮,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盡快制定過渡期后的中長期政策,以便引導企業長期穩定發展。
在企業資證互認方面,應借鑒京津冀三地人才資質互認互準的經驗做法,盡快推動企業相關資質和認證的三地互認,最大程度降低企業疏解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北京作為遷出地政府,要主動了解企業訴求,積極對接津冀兩地政府,幫助企業解決行政壁壘;天津、河北作為遷入地政府,要完全擯棄原有的保護本地企業的思維,對北京遷入企業已享有的國家認定的相關資質和認證給予直接認定。
在三地間產值和稅收分享方面,加強中央層面的統籌協調,建立可預期的跨行政區利益分配制度。針對地方政府無力解決的稅收分享問題,需要國務院相關部門對《京津冀協同發展產業轉移對接企業稅收收入分享辦法》進行修訂完善。一是調整各方利益分享比例,將個人所得稅替代營業稅,并且區分不同稅種的各自分享比例。二是制定多層次的分享準入標準。執行不同的分享標準,使中央政策真正發揮出對協同發展的推進作用。
(作者趙莉 為北京市委黨校首都高端智庫決策咨詢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