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經租房對現今絕大部分國人來說是一個陌生的名詞,但對于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的一部分市民來說“經租房”卻是盤桓在頭上的陰霾,而大量經租房房東正在為了自己的權益而奔走。經租房的產權歸屬究竟應該如何解決,記者專門聯系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的王優銀律師,就經租房的問題進行了采訪。

【什么是經租房?】
經租房是指中國城市中的一些私有房產,這些房產在1958年前后由政府統一經營出租,收取房租,于是就稱這類房產為經租房。
“經租”是上世紀50年代出現的一個“關鍵詞”。1958年前后,政府對私有的出租房屋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方式就是“經租”。經租就是對數量在規定起點以上的私人出租房屋,由政府有關部門統一出租、管理、修繕,并把一定比例的租金支付給房主。經租的起點各地略有不同,大約是在100~250平方米之間。向房主支付定額租金的比例,不同地區,對不同情況的房主也略有不同,大約是全額租金的20~40%。在北京,私人出租房屋超過15間(或225平方米)的就要納入經租。
“文革”結束后的1985年,當時的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發出《城市私有房屋社會主義改造遺留問題的處理意見》其中明確提到“已納入社會主義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一律屬于國家?!北M管很多經租房主怎么也想不通,早已不是“文革”了,怎么政府的一紙“意見”就能夠剝奪公民的合法財產,可政府機關畢竟代表國家。
改革開放以后,公民權利意識逐漸覺醒,讓經租房問題重新浮出水面。到了九十年代時期,開發房地產的熱潮席卷了全國,尤其在北京上海這種經濟發達地區,土地這樣的希缺資源炙手可熱。為了獲取土地,一段時期內在一些政府部門的支持下,以危改或建設的名義,拆遷了部分各大城市的老城區,在此期間,房管局出售了大部分的經租房。
【經租房屬私有房產,政府又能解決問題】
王優銀主任表示,經租房原本是中國城市中的一些私有房產,后經政府統一經營出租,收取房租。從產權性質講,經租房為私有住宅房屋。根據《憲法》之第十三條中明確闡述,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經租房屬于私有房產,根據“一切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的精神,任何關于經租房的政府意見都不應剝奪公民的合法財產。
關于經租房爭議的解決,我國在實務中也不乏先例,在浙江、安徽、湖南等地就有成功解決經租房的案例,在《無錫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之第二十八條中就對經租房的補償問題進行了規定,也明確了經租房為私有住宅房屋。但是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還沒有實質性規定,不少地區的經租房并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目前不少經租房已經在各個房地產商以及機關干部職工手中,他們和政府部門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無論依據《物權法》或是《憲法》經租房的權屬問題并非是一個復雜的法律問題,我國政府實際是有能力解決經租房的問題,但問題解決的最大阻力是政府不想解決。

CCTV專訪王優銀主任
王優銀 圣運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傳媒大學法學兼職教授、研究生導師,征地拆遷業務部首席大律師,近二十年法律服務經驗,土地法專家,行政法實務專家。因在征地拆遷領域的突出貢獻,多次被中央電視臺CCTV新聞頻道、CCTV財經頻道、人民日報、法制日報、人民政協報、南方都市報、財新網、香港有線電視臺、亞洲周刊、英國BBC電臺等數百家中外媒體采訪報道。《中國律師》雜志、《中國律師網》特邀評論員,《第一視頻》特邀評論員,參與立法活動,為多個行政立法活動提供建議和意見。榮獲“2013年度中國十大最具影響力律師”、“2015年度最受媒體歡迎律師”等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