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人民政府日前正式印發《深圳市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推出科技計劃管理改革22條舉措,通過新設、整合、拓展、優化科技計劃項目,形成總體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一類科研資金、五大專項、二十四個類別”科技計劃體系,實現“體系架構市場化、關鍵環節國際化、政府布局主動化、高校支持穩定化、人才支持梯度化、深港澳合作緊密化、國際交流全面化”,增強核心引擎功能,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方案》提出,在國家科技體制改革重大部署上率先落實。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多科研自主權,探索開展經費使用“包干制”改革試點,強化高校主體責任和科研人員主體地位,在充分信任基礎上賦予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使科研人員潛心向學、創新突破。強化成果導向,實施承接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突出促進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成果轉移轉化,支持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在深圳開展后續研究或成果產業化,打通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最后一公里。
據介紹,深圳將在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上集中突破。設立基礎研究專項(自然科學基金),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將每年市級財政科技專項資金的30%以上,持續投向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強化基礎研究平臺建設,高規格、大投入建設廣東省實驗室、基礎研究機構、諾貝爾獎科學家實驗室、重點實驗室等,探索建立符合大科學時代科研規律的科學研究組織形式。
同時,深圳將在科研資金的使用管理上擴大自主權。優化財政科研經費投入方式,增加“高等院校穩定支持”“科技懸賞”部門和市區聯動等投入方式。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采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采購機制,可不進行招投標程序。(記者楊陽騰)
(責編:楊僧宇、呂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