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為進一步正風肅紀,持之以恒改進工作作風,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工作日午餐飲酒問題的案件。現將4起典型案件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1、2016年2月29日中午,縣自來水公司職工吳志安邀請公司副經理王志剛、營業所所長尹達、公司職工陳金華、秦小龍、霍迎春、林遠清、張佑斌、張福東等人參加其生日聚會,席間,王志剛等9人違規飲酒。此外,王志剛、秦小龍還存在駕駛公車赴宴問題。2016年3月,王志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秦小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陳金華、尹達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吳志安、霍迎春、林遠清、張佑斌、張福東等5人均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2、2016年6月7日中午,回龍山鎮原黨委委員、人武部長殷覺民在鄰居家吃飯并違規飲酒,酒后于當天下午14點40分左右到縣人民醫院外科樓8樓看望病人,在護士站向值班護士詢問病人情況等事宜時,違背公序良俗,對一名護士語言輕浮,對一名護士長進行辱罵并上前從背后用手掐住該護士脖子導致其斜倒在護士臺,引起圍觀,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6年7月,殷覺民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并被降為科員。
3、2016年9月1日中午,縣財政局采購股股長張德剛與其同村老鄉等人在團風縣某酒店吃飯,席間違規飲酒,造成不良影響被舉報。2016年9月8日,張德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2016年9月18日中午,縣電信公司移動業務銷售部主任黎敏政在自己家中招待同學時飲酒。酒后的當天下午,在縣電信公司負責人事工作的領導辦公室內,因人事調動的事情發生爭執。爭執中,黎敏政將領導辦公桌上擺放的筆記本電腦和茶杯摔壞,造成不良影響。2016年9月21日,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黎敏政涉嫌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