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還“很任性” 武穴法院收監卻“不手軟”
2018-01-21 10:44:39
來源:今日湖北網

本網記者熊文勝通訊員余文欽、李佳霖 郭某因認罪態度好被法院依法判處緩刑,但在緩刑考驗期內,卻拒不服從社區矯正的相關規定,最終為自己的任性行為付出代價。近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郭某緩刑,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1月19日,郭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由于其當時有悔罪表現、且依法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故法院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但郭某在法院判決緩刑后,先后三次違反社區矯正法律規定被予以警告,且無故不參加社區矯正集中教育學習,拒絕司法所的監管。因此武穴市司法局于7月18日向法院建議撤銷對郭某的緩刑,依法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多次違反社區矯正相關規定,無故不參加社區矯正集中學習,經過警告后仍不服從監管,嚴重違反了法律法規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依法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最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