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湖北網訊(記者 熊文勝 通訊員 張劍 葛韓軍)為切實解決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規范受案立案工作流程,提高執法規范化和信息化應用水平,武穴市公安局采取六項措施,強化受案立案環節流程管控和監督管理,確保受案立案工作更加及時、便民、規范、公開,不斷提升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對公安執法工作的滿意度。
規范機構設置。該局設立“案件管理中心”,作為法制部門內設案件管理機構,由法制大隊統一管理,增掛“案件管理中心”牌子,專職行使案件管理職責。基層所隊案件管理室以“實用、高效”為原則,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地設置。結合武穴公安實際,全局基層13個派出所(太白湖派出所除外)和國保、治安、刑警、經偵、禁毒、交警(含5個中隊和事故處理中隊)、城市警察、網監、消防等業務大隊全部設立“案件管理室”。
合理配置人員。在當前公安機關警力嚴重不足的形勢下,“案件管理中心”配備1名法制民警和1名輔警。所隊“案件管理室”的人員配置,以專(兼)職法制員為核心、警輔人員為輔助開展案件管理工作。法制民警、法制員負責對警情處置、案件辦理、案件卷宗管理等執法工作全面管理;警輔人員配合法制民警、法制員做好日常案件管理工作。調配的法制民警必須熟悉執法辦案業務、能熟練使用執法辦案系統。同等條件下,優先調配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者高級執法資格考試,且具有執法辦案實踐經驗的民警。配備的警輔應招錄法律專業畢業或者具有一定法律素養的人員。
統一建設標準。“案件管理中心”的使用面積原則上不低于20平方米;“案件管理室”的使用面積原則上不低于15平方米,辦公條件有限的,可與法制室合并使用。內部區域劃分為民警(輔警)辦公區、案卷保管區。案件管理中心(室)辦公區應配備辦公座椅、電腦及打印機。案卷保管區應配備封閉式檔案柜。卷宗材料應當按照在辦案件、未破案件、已辦結案件分類存放。同時案件管理中心(室)應當安裝監控攝像頭,配備防盜、防潮、防火等設施、裝備,確保卷宗材料的安全。
制作標示牌,規范工作制度。案件管理中心(室)外懸掛“案管中心”或“案管室”標示牌。在墻上醒目位置懸掛《案件管理中心(室)工作職責》、《案件管理室工作標準》公示板。標示牌、公示板由局統一制作,統一安裝。
明確部門責任分工。法制部門是公安機關受案立案工作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執法辦案單位是受案立案工作具體責任單位;指揮中心要通過回訪報警人、檢查處警警情反饋等形式,及時發現受案立案中的問題,認真做好警務信息綜合應用平臺培訓工作,并為辦案部門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督察部門要通過執法檢查、網上督察等方式,加強對接報案、受案立案工作的現場督察,運用督察手段及時處理群眾對接報案、受案立案工作的投訴;紀檢監察部門要及時查處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違紀違法問題;信訪部門要認真組織調查處理受案立案信訪事項;政工部門要加強民警受案立案執法業務培訓,提升民警的執法能力和水平。
強化責任追究。該局將逐步完善受案立案工作責任機制,明確登記受案、立案審查工作責任。對于報案不接、接報案后不登記不受案不立案、受案立案后不查處,越權管轄、違法受立案、插手經濟糾紛,以及虛報接報案和受案立案統計數據等違法違紀行為,將依規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