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后雙方各執一詞 行車記錄儀還原真相
2018-01-21 10:43:28
來源:今日湖北網

今日湖北網(記者 熊文勝 通訊員 南林波)因其右側超車突然左轉彎刮擦了他人的車,卻報警稱是后車追了尾,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并爭執不下,幸虧后車安裝有行車記錄儀還原事故現場,證明了其清白。
5月10日中午,家住浠水清泉鎮城區的蔡某報警,稱在南城開發區發展大道往思源學校的方向的入口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到達現場時,發現事故現場車輛已經移動,雙方駕駛員正在激烈爭辯。
經查,雙方刮擦事實成立,但未用手機及時拍照現場,雙方當事人在現場相互指責對方要求賠償,并開始推搡,隨時可能發生打斗。見現場無法調解,民警口頭傳喚車主蔡某、葉某雙方到交警大隊辦案區進一步調查處理。
在辦案區,雙方仍然堅持自己的說法,相持不下。這時,正在查看事故車輛受損部位的民警譚鑫發現馬自達小車是輛新車,安裝有行車記錄儀,便問車主葉某當時記錄儀是否開啟狀態,葉某如夢初醒,這才記起自己安裝了行車記錄儀。
經查看記錄儀視頻,發現是蔡某駕駛奔馳車違反超車規定,從馬自達的右側超車突然左轉,葉某駕車避讓不及而導致兩車身受損。在視頻面前,蔡某也表示無法可說,事故是自己變道超車突然左轉彎造成的,承認了負全部責任,并賠償事故全部損失。
交警提醒:當發生了輕微交通事故后,要將第一現場拍照后自行撤離;有行車記錄儀的車輛一定要物盡其用,記錄視頻是交通事故強有力的證據。同時,有條件的車輛可盡可能安裝行車記錄儀,小小儀器可以發揮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