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日,有網友哈先生在荊門新聞網網絡問政平臺上反映,他在荊門火車站停車僅50分鐘,卻被收費4元,并質疑收費的合法性。
當日,東寶區城管局工作人員作出回復:為整治荊門火車站廣場停車秩序,規范車輛停放,經荊門市政府同意,依據荊門市物價局文件精神(荊價發[2014]39號),東寶區城管局于2015年5月1日起,開始在荊門市火車站廣場實行停車收費管理,機動車進入停車場時間不足15分鐘的,免交停車服務費。
車輛收費類型及標準:摩托車:每泊位1元/小時,每日每車累計最高收費3元;中小型車:每泊位2元/小時,每日每車累計最高收費9元;大型車:每泊位3元/小時,每日每車累計最高收費11元。
針對該網友所反映停車50分鐘收費4元的問題,東寶區城管局表示,希望網友提供實據,方便查實。若確實存在收費不合理現象,該局將嚴懲相關責任人。
9日,“荊門新聞網”微信對網友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報道,隨后,東寶區城管局迅速與記者聯系,并就問題的處理進行了反饋: 該局調取了網友所反映時間段內的視頻監控及收費記錄,未發現有車輛在火車站站前停車50分鐘收取4元的情況。但經查看,有一輛的士(鄂HT07XX)車輛在12月4日00:46駛入火車站,12月4日01:48從火車站收費處駛出,在廣場內???小時2分鐘,因收取4元的停車費用,該車主與執法人員發生過爭執。根據《關于對火車站廣場實行停車收費管理的通告》(市人民ZF門戶網站可查詢),中小型車:每泊位2元/小時,每日每車累計最高收費9元的標準,向該車輛收取4元停車費并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