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鄂州市對2015年度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考核暨履職盡責管理情況進行了通報,對15家“優秀領導班子”進行了表彰,對履職能力、精神狀態或擔當作為等方面存在明顯問題的20名干部予以調整,對近兩年實績考核連續排名后10名的市管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以及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9名領導干部分別予以提醒談話。
其中,梁子湖區、葛店經濟技術開發區、鳳凰街道辦事處、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衛計委、市水務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統計局、市安監局、市城建委、市交通運輸局為2015年度實績考核“優秀領導班子”。
按照《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和《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實施意見》,鄂州市委決定,對工作中排名靠后、群眾認可度較低、不勝任現職的20名領導干部進行了組織調整。其中:1人因履職不到位、工作嚴重失誤且負有領導責任被撤職降級,8名干部因工作失誤、嚴重違紀、不宜擔任領導職務、身體原因無法履職等被免職。另外,對專業知識欠缺、無法承擔崗位職責的1名干部,綜合能力欠缺、工作成效不佳的2名干部,精神狀態不佳、工作激情明顯減退的2名干部,擔當精神不足、履職不到位的1名干部,組織觀念淡薄、履職受影響的2名干部,共計9名領導干部改任非領導職務。對工作激情一般、能力尚可、但不適宜現在崗位的1名領導干部進行平職交流,對因身體原因無法履職且符合提前退休條件的1名干部,結合個人意愿同意提前退休。
根據考核情況,鄂州市委決定,對近兩年實績考核連續排名后10名的市管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以及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遵守紀律不嚴格、執行力不強等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9名領導干部,分別進行提醒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