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到報警稱貨車將人撞飛后逃逸,仙桃交警“掘地三尺”查找,卻活不見人,死不見尸。這到底是怎么回事?且聽辦案民警細細道明其中緣由。
10月9日上午10時40分許,市交警支隊六大隊副大隊長江敦山接到110指令:321省道沙湖豐樂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貨車將一名騎自行車的男子撞飛后逃逸!
江敦山迅速帶領民警、協警趕赴現場,僅在路邊發現一輛破爛不堪的自行車,而且現場路段沒有發現一絲血跡。車禍受害者活不見人死不見尸體,會不會是司機將其拋離滅跡?但是為什么現場連血跡也沒有呢?
問號在民警心中一連串地浮現。通過指揮中心,找到報警人電話之后,民警與報警司機陳某(化姓)取得聯系。陳某講述了自己看到車禍的情景,而且說自己的行車記錄儀也有記載,告訴民警肇事貨車為河南牌號豫SA38XX。如此有鼻子有眼,民警的一顆心又懸了起來,一面向支隊事故調處大隊匯報案情,一面組織人員在路段周邊的漁塘、水田里查找,但什么都沒有發現。江敦山回到大隊后,又通過公安交管信息網,查找到肇事嫌疑車主信息,了解到車主為河南信陽人郭某。當民警打去電話,郭某最初不接聽,這讓人更加生疑,民警又發送短信與郭某溝通,亮明身份。再打電話時,郭某接了,卻質疑其身份:“你說你是警察,我怎么相信你?”
江敦山告訴他可以打110電話,查驗他的身份。郭某這才告訴民警他是從河南拖運貨物到武漢,途經仙桃,目前已經到了武漢東西湖區。他說自己根本沒有撞人,是那個青年“碰瓷”敲詐,趁他車拐彎,車速較慢之時,突然將自行車甩出,撞向他的貨車,然后以車輛、手機損壞為由,向其索賠1萬元,還威脅他不許報警。他一個異鄉人,當時嚇得六神無主,將手上的6000元錢全部拿出,才得以脫身。
到底是肇事逃逸,還是“碰瓷”敲詐?民警也被這戲劇性的案情“翻轉”弄懵了。再次與陳某取得聯系,要求調看其行車記錄儀。行車記錄儀上確實可以看到人在貨車左邊車尾飛起來的一幕,但并沒有顯現貨車與其碰觸的場景。民警結合視頻畫面、案件勘查的結果分析,認為貨車司機郭某的話語可信度極高。
截至目前,案發當地無人報警,稱遭遇車禍或受傷。交警已將該案移交至當地沙湖派出所,警方已介入調查。在此辦案交警也向廣大駕駛人發出呼吁,肇發車禍,一定要報警;遭遇“碰瓷”,更要報警求助,如果“打碎門牙往肚中咽”,不僅財物受損,也會助長歪風邪氣。另外遇到民警查案,一定要接電話配合訊問,就算是對身份有所懷疑,也可以撥打當地110甄別身份,千萬不要逃避,對人對己都沒有好處。(通訊員 魏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