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同居引發經濟糾紛 鶴峰縣司法局成功調解
2018-01-21 10:54:38
來源:恩施晚報

10月24日,在鶴峰縣鄔陽司法所人民調解室,譚某現場支付了龐某32萬元房屋補償金。至此,一起因同居關系引發的經濟糾紛案得以成功化解。
據了解,龐某與譚某于1998年登記結婚,婚后孕有一女,后因感情不和,經鶴峰縣人民法院調解離婚。后來,因考慮到未成年的女兒,在雙方父母親戚的勸說和見證下,譚某與龐某通過簽訂協議書的形式重新生活到一起,但未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復婚登記手續。
在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同居期間,譚某與龐某共同在外務工,并積攢了不少積蓄。雙方用共同積攢的資金,由譚某回鄉在下坪鄉老街修建了一棟總價值90余萬元的房屋,龐某繼續在外務工。
后來,雙方在同居生活期間,因經常性爭吵,感情淡化,譚某便外出務工,并在外地重新組合家庭。對此,龐某與譚某的事實婚姻走到了盡頭,雙方也因以譚某個人名義登記注冊修建的房屋產權問題產生了糾紛。
該所人民調解員了解事件的癥結后,從情和法的角度入手,通過耐心疏導,令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房屋歸譚某所有,譚某一次性支付龐某32萬元房屋補償金,龐某搬出共同修建的房屋;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干涉對方生活自由;二人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的同居關系自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