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價”“安居”一直是百姓關注的熱詞。自2006年,我州先后開始修建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極大地緩解了低收入群體和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面對住房,一直處于尷尬境地。公租房的出現,為這部分人解決了住房難問題。9月26日,州直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出臺,對州直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配租、租賃和退出管理進行了明確規定。
州直單位新就業職工可申請公租房
“請問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如何申請公租房?”“如果是一名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生,想申請公租房,請問需要哪些條件?”9月30日,在全州住房保障工作新聞發布會上,關于公租房的申請門檻引起了多家媒體的關注。
剛出臺的《州直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明確指出,州直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和租賃價格,面向符合租賃資格的對象提供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州直行政企事業單位新就業職工、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及無房職工。
凡屬州直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在編或聘用一年以上職工,從外地或各縣市調入州直單位工作的干部職工,中央、省垂直及州直企事業單位聘用一年以上職工,均可申請租住公租房。
同時,申請對象及配偶(或共同申請人)應在恩施市城區范圍內無任何形式房產(包括無商品住宅、商業用房、房改房、二手房、經濟適用房、單位集資建房、城區規劃范圍內自建私房等所有形式的房產),應未享受國家住房政策,即未享受房改房、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供應。
據介紹,申請人可以家庭、單身人員、多人合租方式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州直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實行公開搖號選房和輪候制度。
公租房的租期實行有限期租賃,租賃期限最短為2年,最長不超過5年。新就業職工的租賃期限,原則上不得長于其勞動(聘用)合同的有效時限,也不得超過就業年限限制。其租金標準由州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州財政、住建等部門按相關規定核定,報政府批準后執行。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動態管理,視物價水平情況,原則上每兩年調整一次。
首批州直公租房343套10月底啟動報名
據介紹,州直經濟適用住房自2006年啟動以來,通過利用單位閑置土地及政府劃撥土地,建設了怡寧苑、怡康苑、金龍苑等13個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先后組織了7批經適房的報名、搖號、選房工作,共分配了3428套經適房,為140余個州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中低收入家庭解決了住房困難,有力地保障了“住有所居”。之后,我州逐步轉入公租房為主的住房保障工作。
2010年,我州開始針對解決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住房困難問題,修建公共租賃住房。其中,州直首批公租房建在怡泰苑保障性住房小區,位于恩施市旗峰大道500號,共有343套,該項目于2013年9月開工,目前已達到正式租賃入住條件。
據了解,首批州直公租房戶型以一室一廳一衛為主,面積在50平方米左右,房內地板、墻壁完成基本裝修,水、電、氣安裝入戶,廚房、衛生間設施齊全,租住戶可拎包入住。預計2016年10月底啟動報名,12月開始入住。
根據《州直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租賃州直公共租賃住房需通過報名、審核和核準后方可正式配租,配租采取公開計算機搖號、按序選房方式。確定房源后正式辦理租賃手續,包括繳交租房屋及附屬設施使用押金、租金,簽訂租賃合同,辦理房屋及附屬設施物業移交后,既可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