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7日公布《接種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續種補種方案》及相關解讀文件后,國家衛健委8日再次發布《關于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續種補種有關費用問題的通知》,要求各接種單位在狂犬病疫苗續種補種、跟蹤觀察工作中,不得向接種者收取費用。
8月7日,國務院調查組關于吉林長春長生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案件調查的進展情況公布后,國家衛健委立即印發《關于做好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和咨詢服務相關工作的通知》,組織召開電視電話培訓會議,就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跟蹤觀察及咨詢服務有關技術標準等進行了解讀和培訓。
據了解,目前全國各地均已啟動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和咨詢服務等相關工作。共確定接種單位咨詢服務點36482家,包括設在醫院的3150家,設在疾控中心的1844家,設在城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4909家,設在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的26273家等,并公布了咨詢電話。
同時,為做好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進一步臨床觀察服務,國家衛健委還要求各地要設立定點醫療機構開展相關工作。目前,各地共設置定點醫療機構2655家。
國家衛健委強調,為做好跟蹤觀察和咨詢服務相關工作,維護接種者合法權益,各接種單位在狂犬病疫苗續種補種、跟蹤觀察工作中,不得向接種者收取費用,有關費用由接種單位墊付。
國家衛健委還組織專家制定了《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和咨詢服務醫務人員手冊(試行)》,并已印發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