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城樓市調控政策再度收緊。昨晚,我市發布樓市新政,在10個主城區范圍內,本市戶籍家庭禁止購買第三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則需提供我市連續繳納2年社?;騻€人所得稅證明,且對于補繳的不予認定,新政將于今日起開始施行。
本地戶籍限購第三套房
昨晚,我市發布升級版樓市調控政策,提出強化住房限購限貸措施、切實加大住宅用地及住房供應、嚴防土地市場價格過快上漲、加強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加強信息公開和輿論引導等六大措施。
具體來看,此次調控政策升級區域與10月3日限貸限購區域相同,即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區以及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含漢南)、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這也就意味著,新城區仍不在此次政策調整范圍之內。
在限購區域內,購房政策更加嚴格。其中,本地人購買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下同),申請商業貸款的,最低首付為30%。在本市擁有一套住房,在上述區域買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50%;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為70%。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宅,暫停向其出售住房。與此前政策相比,此次最明顯的變化就是本地人被禁止購買第三套住房,如果購買的第二套商品住房為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50%上調至70%,買房成本明顯增加。
與此同時,對于外地人,在限購區域購買首套住房,應當提供自購房之日前2年(含兩年)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對補繳的社會保險及個人所得稅不予認定,商業貸款最低首付比例30%。對在本市已擁有一套住房的,暫停向其出售住房。這一新的政策表明,提供兩年社?;騻€稅證明成為外地人購房必要條件,同時新政也堵住了突擊補繳社保、個稅的漏洞。
加大供應與嚴防高地價并舉
在提出相應增強版限購限貸措施的同時,此次新政還從土地源頭上提出調控辦法。
新政明確提出,優化土地供應節奏,適度增加供應總量,確保完成2016年年度住宅供應計劃。其中,除了分期分批公布已供住宅項目的開工面積及開工、竣工時間等措施,還提出對應開工未開工的土地逐宗清理、逐宗督辦、依法處置等要求。這就意味著,我市將以更嚴厲措施來打擊囤積土地的行為,并通過督促開工、限期完工、綠色審批等,確保盡快形成有效供應。
此次新政對于高地價也作出了針對性措施。按照新規,住房項目競買保證金比例為不低于土地出讓價格的60%。同時,地塊成交價格超出起始價格的溢價部分,競得人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繳清;逾期未繳清的,取消其競得資格,并依法追究違法責任。針對不同區域的供需態勢,制定差別化的土地公開出讓文件,國土規劃部門在地價出現異常時,可綜合采取設定土地最高價或指導價、評比規劃方案等手段,擇優確定最終競得人,嚴格控制高地價、高溢價項目出現。
已批預售項目被禁止調價
此外,新政還提出了加強市場監管、加大處罰力度的規定。今后,相關主管部門將完善商品住房銷售方案規則,加強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嚴格參照周邊同類型銷售項目或本項目前期價格,指導企業理性定價。對于不接受價格指導的,暫緩核發預售證。對于已批住房預售項目,在預售期間,銷售價格一律不得調整。
同時,全市將繼續推進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項目對所有在建在售商品開展拉網式排查,嚴肅查處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未明碼標價、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多次違規、拒不整改的,采取暫停網簽、暫停資質升級等方式,加大懲處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全市還將對所有中介類門店進行全面清理,嚴厲查處中介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引導經紀機構合規經營,樹立行業誠信意識,切實規范房地產經紀市場秩序。
鏈接>>> 普通住宅標準
2015年7月27日起,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且單套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內的商品住房為普通商品房。
另據武漢晚報報道:
繼10月3日啟動限購限貸政策后,武漢再次出臺房地產調控政策。昨晚,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網發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本市戶籍暫停在中心城區及三個功能區購買第三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則需要連續在本市繳滿2年社?;騻€人所得稅證明,并且對于補繳的不予承認,新政從今天起開始實施。
限購限貸范圍不變
住房限購限貸范圍不變,為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含漢南區)、武漢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等區域。
中心城區限購第三套房
根據房管局文件,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區域購買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在上述區域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70%。在本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上述區域向其出售住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區域購買首套住房的,應當提供自購房之日前2年(含2年)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證明,對補繳的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不予認定。對于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30%。對在本市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在上述區域暫停向其出售住房。
加大住宅用地及住房供應
優化土地供應節奏,適度增加供應總量,確保完成2016年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進一步加快已儲備房地產用地上市供應;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市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分期分批公布已供住宅項目的開工面積及開工、竣工時間。對應開工未開工的土地逐宗清理、逐宗督辦、依法處置;建立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對已完成土地供應的項目,督促全面開工、限期完工。對符合預售條件的商品住房,督促企業應報盡報,加快審批效率,盡快上市形成有效供應。
嚴控土地價格上漲過快
住房項目競買土地保證金比例不低于土地出讓起始價的60%,地塊成交價超出起始價的溢價部分,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繳清;逾期未繳納的,取消其競得資格,并依法追究違約責任。針對不同區域供需態勢,制定差別化的土地公開出讓文件,國土規劃部門在地價出現異常時,可綜合采取設定土地出讓最高價或指導價、評比規劃方案等手段,擇優確定最終競得人,嚴格控制高地價、高溢價項目出現。
加強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管理
完善商品住房銷售方案備案規則,加強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嚴格參照周邊同類項目或本項目前期價格,指導企業理性定價。對于不接受價格指導的,暫緩核發預售許可證。對于已批商品住房項目,在預售期間,銷售價格一律不得調整。
嚴查房產銷售違法違規行為
繼續推進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對所有在建在售商品住房項目開展拉網式排查,嚴肅查處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未明碼標價、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多次違規、拒不整改的,采取暫停網簽、暫停資質升級等方式,加大懲處力度。對所有中介門店進行全面清查,嚴厲查處中介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引導經紀機構合規經營。
背景
武漢密集出臺房產調控政策
●10月3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網公布,主城區實施住房限貸限購措施,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5%,購買第二套房首付50%,購買第三套或以上住房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首套房最低首付25%,購買第二套房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第三套或以上住房限購。
●10月6日,武漢限購政策再次升級,在限購限貸區域購買首套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5%提高至30%。
●土地出讓設置“最高價”。10月20日,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掛牌和招標等方式出讓18宗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11宗地塊標注了“最高價”,限定了出讓最高價的,在競價達到設定的出讓最高價后,按掛牌文件規定的方式確定競得人。這也是武漢首次在土地拍賣中附加“限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