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4日,武漢市法制辦和武漢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官網發布通知,面向社會征求《武漢市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全市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武漢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武漢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指導意見》(以下分別簡稱《實施意見》、《實施細則》、《指導意見》)等三個政策文件意見。
《實施細則》對網約車經營行為作出了規定,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特別對網約車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提出明確要求。網約車平臺承擔承運人責任,保證接入車輛和駕駛員具備合法營運資質。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不得巡游攬客,不得安裝頂燈、空車待租標識,不得在巡游車營業站排隊候客。
為保障乘客合法權益,《實施細則》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供24小時不間斷運營服務,建立服務評價體系和乘客投訴處理制度;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方式,向乘客提供出租汽車發票;運營服務中發生安全事故承擔先行賠付責任;不得違規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個人敏感信息;網約平臺公司應當依法納稅。網約車合規后,違規運營處罰更為明確,違規運營一旦被查出平臺公司將面臨10000以上30000萬元以下處罰。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車輛,需投保營業性交強險、營業性第三責任險、乘客意外傷害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規定車輛、人員準入條件,提升安全出行水平
《實施細則》要求,除符合國家安全性能和環保標準外,對申請從事網約車服務的,要求車輛在本市登記注冊,且車輛初次注冊日期至申請日未滿3年;且具有車身電子穩定系統,安全氣囊不少于4個,軸距不小于2700mm。使用新能源車輛的,軸距不小于2650,續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且功率不小于100kw。
對從事網約車服務的人員,《實施細則》要求取得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C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及無暴力犯罪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等條件,只要具有本市戶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證,均可申請從事網約車服務。為保障網約車服務質量,細則同時規定,自申請之日前5年內如有被吊銷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記錄的,不得申請網約車運營服務。
規范合乘行為,明確合乘次數及費用
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駕駛員)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駕駛員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指導意見》(鼓勵社會各界開展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但值得注意的是,合乘出行作為駕駛員、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務平臺各方自愿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民事行為,不屬于經營性客運活動,相關責任、義務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擔。
拼車、順風車駕駛員應當事先發布出行信息,與合乘者約定行駛線路、出行時間、乘車地點、費用分攤、安全責任、人身保險等事宜,不得提供超出本市行政區域的合乘信息服務,注冊駕駛員的合乘頻次每車每天不得超過2次。駕駛員與合乘者可以合理分攤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氣、電費用和道路(橋梁、隧道)通行費用,除此之外駕駛員不得收取時間計費及其他任何費用。每公里合乘費用不得高于巡游車公里租價的50%。
今起向社會征求意見,持續到10月20日截止。
《實施意見》、《實施細則》、《指導意見》,今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3個文件將在武漢市法制辦網站http://www.whfzb.gov.cn/和武漢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網站http://www.WHJT.gov.cn/發布。
公開征求意見持續到10月20日。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0月20日前,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提出意見:
一是通過信函方式,請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見"字樣,并將意見寄至:武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武漢市江岸區洞庭街127號,郵政編碼:430014)或武漢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處辦公室(武漢市漢口黃孝河路97號,郵政編碼:430019)。
二是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至:whfzbzqyj@163.com或whkyczqcglc@163.com。(動向新聞&楚天金報記者張吉晴)
另據荊楚網消息
10月14日,武漢市法制辦發布《武漢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網約車即將迎來新規。
該文件提出,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車輛,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7座及以下乘用車;
車輛在本市登記注冊,且車輛初次注冊日期至申請時未滿3年;
車輛續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
投保營業性交強險、營業性第三者責任險、乘客意外傷害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車輛屬于個人所有的,車輛所有人名下應當沒有登記的其他巡游車和網約車。
申請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具有本市戶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證;
取得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C1以上《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無暴力犯罪記錄;
自申請之日前5年內無被吊銷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記錄。
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網約車不得安裝頂燈、空車待租標志燈等巡游出租汽車標識,可以在接入平臺的車輛上張貼或噴涂網約車標識。
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由網約車平臺公司合理確定,實行明碼標價,需要實行動態加價的,應當制定動態加價規則,向市價格部門備案。
應當符合的條件和應當遵守的規定,記者只選取了部分,詳情可通過武漢市政府法制網和武漢交通政務網了解。
有關單位、社會各界人士和廣大市民可以在2016年10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至whfzbzqyj@163.com,提出意見和建議,或通過信函方式,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見”字樣,將意見和建議寄至武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記者瞿祥濤通訊員呂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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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發布“順風車”出行指導意見草案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荊楚網消息(記者瞿祥濤通訊員呂作武)10月14日,武漢市法制辦發布《武漢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該文件提出:提供合乘的車輛須是駕駛員本人所有的、具有本市號牌且經檢驗合格的7座以下小客車;
車輛所有人為本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非營業性小客車不得提供合乘出行;
每公里合乘費用不得高于巡游車公里租價的50%;
平臺不得提供超出本市行政區域的合乘信息服務,注冊駕駛員的合乘頻次每車每天不得超過2次。
上述意見,僅為該文件的部分內容,詳情可通過武漢市政府法制網和武漢交通政務網了解。
有關單位、社會各界人士和廣大市民可以在2016年10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至whfzbzqyj@163.com,提出意見和建議,或通過信函方式,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見”字樣,將意見和建議寄至武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