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紀委“學思踐悟”《相信組織依靠組織》一文指出:“黨員干部犯了錯誤不可怕,關鍵是要相信組織、依靠組織,主動向組織講清問題,積極改正。”
這里有一個反面典型,有黨員干部在犯錯后居然意圖掩蓋事實真相。對此,我們想說的是,對抗組織審查徒勞而無益!
查某,中共黨員,Y縣某學校總務處副主任兼財務人員。
2016年2月19日,該縣紀委就查某與施工老板付某結算學校工程款情況開展調查,其中有一筆款項,是施工老板付某將1萬元已收工程款轉到查某個人農行卡上,組織要求查某將該事解釋清楚,但查某未向組織說清該筆資金去向。
調查結束當晚,查某找到該校總務處主任徐某(另案處理),二人訂立攻守同盟,并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意圖掩蓋事實真相,對抗組織審查。
紙終究包不住火,查某自以為天衣無縫之時。2016年6月,因查某另有其他違紀事實,合并處理,Y縣紀委給予查某開除黨籍處分。
紀律溯源
本案中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發生在2016年,應適用2016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近年來,極個別黨員干部明知自己逾越了紀律底線,卻仍執迷不悟,不主動向組織坦白交代,或極盡所能隱瞞錯誤事實,或絞盡腦汁轉匿贓款贓物,或自作聰明訂立攻守同盟,甚至在接受組織審查時還心存僥幸,交代問題像擠牙膏。其目的無非是想掩蓋違紀行徑,妄圖欺騙組織、瞞天過海。如本案中的查某,自以為與同謀串了供、堵了口,訂下了所謂的攻守同盟,組織就難以查明真相。殊不知,紙終究包不住火,干了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蠢事,正所謂“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這起典型案例告誡黨員干部,接受組織審查時,無論手段如何“高明”,終是徒勞而無益,不僅失去了組織給予的挽救機會,反而弄巧成拙,受到更為嚴厲的處理。
對黨忠誠老實,是黨章對黨員的基本要求,也是黨員的基本義務。黨員干部在接受組織審查時,必須忠誠老實,如實說明情況,坦白交代問題。全市各級黨員干部一定要以本案為戒,吸取深刻教訓,牢固樹立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切莫重蹈查某覆轍,以身試紀、一錯再錯,否則就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