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從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5月表決通過的《武漢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條例》,將于10月1日實施。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市發展“攤大餅”跡象在一些地方開始出現。為嚴格實施生態框架保護規劃,2012年,武漢市政府出臺了《武漢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2013年,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出臺了《關于加強武漢市基本生態控制線規劃實施的決定》。
武漢市人大法規室相關負責人透露,決定出臺后,曾有外地企業來漢投資,項目技術含量高,也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用地規模在100公頃以上。但是,其中有16.86公頃用地在生態底線區內,必須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在審議中,市人大常委們幾乎一致投了反對票,大家都表示,項目雖然很好,但要占用生態底線區,堅決不能同意。最終,項目為此改變規劃。
為了給生態控制線“加砝碼”,下月將正式實施的《武漢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非依法定條件和程序,不得調整基本生態控制線。如因國家、省重大項目建設需要,對基本生態控制線進行局部調整的,應當依法依規進行。首先由區政府在媒體和網站上公示調整申請,征求公眾和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并組織可行性論證和環境評估,經區人大審議后向市政府申請。其次,調整方案需經市規委會審議和市政府批準,且公示時間不少于30日。涉及生態底線區調整的,市政府在審批前應當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條例還規定,基本生態控制線考核不達標的市區相關部門,其第一責任人的考核不得為優秀、稱職等次。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責任人不論是否調離、提拔或退休,都將終身追責。同時,武漢市規劃局官網公布了基本生態控制線劃定范圍,市民如發現侵占,可依法舉報投訴,對查證屬實的,舉報人可獲得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