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昨悉,武漢市城管委在武漢市法制辦網站發布《關于做好全市建筑垃圾消納處置工作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按照通知,為徹底解決建筑垃圾消納亂象,年內武漢市將分批建成4座建筑垃圾消納場,實行市場化運營,付費消納。
據了解,目前武漢全市需外運的建筑存量棄土約有2100萬立方米,預計“十三五”期間需處置建筑棄土累計將達到6500萬立方米。按照國家規定,棄土應結合城市需土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消納。然而,當前武漢大部分建筑垃圾存在直接露天堆放或填埋現象,侵占土地,污染水源,破壞生態,影響環境,成為城市管理的頑疾。
為此,通知明確以“自行、對口、調節、異地”為原則,多種形式安排各區建筑垃圾消納出路。根據規劃,黃陂區消納場受納江岸、江漢區及本區建筑垃圾;江夏區消納場受納武昌、洪山區及本區建筑垃圾;蔡甸區消納場受納硚口區及本區建筑垃圾。漢陽區、青山區、武漢經濟開發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東湖風景區、武漢化工區、東西湖區、新洲區建筑垃圾原則上由區內自行消納。
通知要求,分批啟動推進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本月31日前,完成漢陽區湯山消納場和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頂冠峰消納場的建設與營運;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黃陂區丁店村、江夏區金夾山消納場的建設與營運。
消納場建成后,將通過公開招標,選取優質國有企業負責日常運營管理工作,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建立建筑垃圾消納處置收費制度。收費主要用于消納場的管理和綠化生態修復。同時,嚴格控制建筑垃圾運輸及處置消納過程中產生的揚塵污染和水污染,嚴禁將生活垃圾、有毒有害物質混入建筑垃圾,杜絕隨意傾倒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