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由56項減少為39項
2018-01-21 10:01:04
來源:湖北日報

昨從省編辦獲悉,日前省政府發布《關于清理規范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的通知》,我省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由56項減少為39項。
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是投資項目申請報告核準或者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之后、開工建設之前,由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據法律法規向項目單位作出的行政審批事項。清理規范這些事項,既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減輕投資成本的重要內容,也對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促進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擴大合理有效投資具有重要意義。
原有的56項報建審批事項中,保留27項,整合22項為8項;改為部門間征求意見的2項,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5項不列入行政審批事項;另根據我省地方性法規,設立報建審批事項4項。
此次精簡涉及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國土資源、安監、水利等多個部門,其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整合項目最多,“建設工程(含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審批”等11項合并為“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4項。
省政府要求,省直各有關部門要對清理規范的投資項目報建事項,逐項制定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為項目申請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