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些日,武漢市多次發布高溫紅色預警,城區最高溫達40℃。根據湖北有關規定,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為12元/天。不過,楚天都市報記者走訪發現,部分企業在發放“高溫補貼”時打了折扣。
有的發實物
綠豆和可樂當津貼
田小姐是武昌一家廣告設計公司的員工,上周發工資時,多發了一樣東西:15包綠豆,每包重400克左右。公司的解釋是,這是發給大家的“高溫補貼”。
田小姐去超市看過,同類型包裝的綠豆,一般是4元一包。這么算下來,每人領到的“高溫補貼”大概是60元。不過,因為她在公司主要從事設計工作,出門不多,也沒有覺得特別“受傷”。倒是幾個業務員,每天頂著太陽去拉業務,也只發這么點綠豆,心里有點不好受。
相比田小姐,漢口一家私企員工周先生領到的“高溫補貼”更奇葩,每天一瓶2.5元錢的可樂,“就連補充每天上班路上流的汗水都不夠”。周先生說,同事們對這么摳門的“高溫補貼”都有意見,但是沒人真為了一個月這幾十塊錢的“津貼”去得罪老板。“雖說我們也知道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但投訴后可能就沒法再在這里上班了?!币虼?,員工們大都選擇了默默接受。
有的“發時間”
提前下班抵津貼
相比用實物抵扣的,還有單位的辦法就更“另類”,武昌一家文體用品公司就采取了提前下班的辦法。
該公司員工呂先生說,從上周開始,每天的下班時間從原來的下午6點提前到了5點。這提前下班的一個小時,就成了員工們的“高溫津貼”。老板是這么解釋的:提前下班使得每個人的工作時間縮短了一個小時,而工資沒有降低,那么這1個小時就相當于是發了“高溫津貼”。
記者走訪中發現,還有一些勞動者,則根本沒領到任何高溫津貼,就連“抵扣”的都沒有,比如外賣送餐員。記者隨機采訪了光谷片區的幾位外賣送餐員,只有一位說公司承諾將在發7月的工資時,補上高溫津貼。其他幾位送餐員都表示,簽合同時沒有看到有高溫津貼的條款,而且也確實沒拿到過。
勞動部門表態
不得以物品抵扣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可以是實物抵扣甚至時間抵扣嗎?
據省勞動監察部門負責人介紹,我省對高溫津貼的發放有明確要求,標準為12元/天,執行時間為6、7、8、9月四個月,可以與工資一起發放,但不得以飲料、防暑降溫藥品等抵扣。如果因為高溫原因停止工作或需要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的,不得以此為理由降低勞動者工資。
這些所謂的拿實物抵扣、拿工作時間抵扣,都是違反相關法規的,勞動者可以撥打電話12333進行投訴舉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動向新聞&楚天都市報記者陳倩實習生王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