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連鎖藥房違規賣處方藥 一年不準開新門店
2018-01-21 10:00:43
來源:武漢晨報

敢在貨架上隨意售賣復方甘草片,藥房將受嚴懲。近日,武漢市食藥監局下發《加強處方藥銷售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嚴管處方藥銷售,確保公眾用藥安全。連鎖藥店一年內有3家(次)被查實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一年內暫停開新門店。
武漢市食藥監局工作人員介紹,按規定,注射劑、醫療用毒性藥品、二類精神藥品、精神障礙治療藥等,腫瘤治療藥、復方甘草片、復方地芬諾酯片、含麻黃堿復方制劑和激素等的藥品不得開架銷售。
銷售其他藥品時,處方藥和非處方藥需分柜擺放,并貼上專用標識。顧客購買時,藥店應嚴格憑顧客帶來的處方銷售,并留存處方備查。顧客實在不能提供處方的,應在執業藥師(藥師)的指導下,憑購藥者病歷上的醫囑登記銷售,并在病歷上記錄購藥品種、批號、數量、時間等,并填寫“處方藥登記銷售記錄表”。相關銷售記錄需保存2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