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全面部署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
《意見》指出,實行購租并舉,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目標的重要途徑。要以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場配置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賃體系,支持住房租賃消費,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意見》明確,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范、租賃關系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續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形成市場規則明晰、政府監管有力、權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賃法規制度體系,推動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標。
《意見》從培育市場供應主體、鼓勵住房租賃消費、完善公共租賃住房、支持租賃住房建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強住房租賃監管等六個方面,提出了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具體政策措施。根據《意見》,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調整后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應當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1、如何培育和發展
·發展住房租賃企業,住房租賃企業享受生活性服務業的相關支持政策
·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開展租賃業務、出租庫
存商品住房,并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發展租賃地產
·充分發揮中介機構作用,努力提高中介服務質量,提供規范的居間服務
·落實鼓勵個人出租住房的優惠政策,支持個人委托住房租賃企業和中介
2、鼓勵住房租賃消費
·各地要制定支持住房租賃消費的優惠政策措施,引導城鎮居民通過租房
·落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簡化辦理手續
3、完善公共租賃住房
·轉變公租房保障方式,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并舉;支持公租房保障對象
通過市場租房,政府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給予租賃補貼
·鼓勵地方政府采取購買服務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將現有
政府投資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專業化、社會化企業運營管理
·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
等專業技術人員,凡符合當地城鎮居民公租房準入條件的,應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
4、支持租賃住房建設
·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調整后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應當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允許將現有住房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變原有防火分區、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設施,必須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對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減到按1.5%繳納增值稅
·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對個人出租住房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個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結合個人所得稅改革,統籌研究有關費用扣除問題
·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債券、不動產證券化產品
6、加強住房租賃監管
·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網上簽約,落實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制度
·城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住房租賃市場管理負總責,要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體制,明確職責分工,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作用
·加快建設住房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臺,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