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全省政法機關和相關部門以超常規措施在全省開展掃黑除惡集中整治工作,緊盯重點地區、重點行業,篩選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集中的重大復雜線索和案件實行掛牌督辦、領導包案,查處了一批有影響、有分量的案件。
魏月明介紹,2021年以來,全省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取得了明顯成效。
群眾安全感進一步提升。今年上半年,全省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測評達98.77%,比2020年上升了0.58個百分點。
教育整頓成果進一步鞏固。先后查處了湖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原副總隊長尤連進、胡家祥,武漢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張榮成、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趙志剛、荊州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羅長喜等一批“保護傘”。
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夯實。全省持續整頓1174個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影響力和戰斗力明顯增強。
法治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聚焦教育、金融放貸、市場流通、信息網絡、自然資源、交通運輸、工程建設、農業農村等8個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激發。
2021年以來
全省立案查處
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934人
發布會上,湖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湖北省監察委員會委員胡愛民通報,2021年以來,全省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934人,黨紀政務處分1042人,其中,廳局級干部13人,依法留置137人,移送司法機關172人。
湖北省紀委監委以上率下,沖鋒在前,帶頭攻大案、破要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盡銳出戰,持續保持“打傘破網”強大攻勢。先后組織查辦了湖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原副總隊長尤連進、胡家祥,湖北省農信聯社原黨委副書記馮云喬,武漢市政協原副主席陳邂馨,武漢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張榮成,武漢市城管委原主任李順年,武漢市農商行原董事長徐小建,咸寧市原副市長肖天樹,荊州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羅長喜,孝感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徐同炳,恩施州公安局原副局長劉定敏,仙桃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丁克勤等一批為黑惡勢力提供非法幫助的腐敗分子和“保護傘”。
胡愛民通報,最近,湖北紀檢監察機關對武漢、咸寧等地重點涉黑涉惡案件循線深挖,相繼對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新垓,咸寧市公安局副局長盧衛軍,咸寧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趙志剛,咸寧市稅務局原副局長張偉等人采取留置措施。
發布會上,胡愛民還通報了3起典型案件。
湖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原副總隊長胡家祥充當黑勢力“保護傘”問題。2015年10月至2023年3月,胡家祥利用職務便利,為涉黑組織首要分子黃某某提供非法幫助,告知核查信息,意圖幫助其逃避刑事處罰。胡家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武漢市政協原副主席陳邂馨充當黑勢力“保護傘”問題。2006年7月至2022年2月,陳邂馨明知黃某某、周某某為涉黑組織首要分子,仍與他們密切交往,在多個場合為其“站臺背書”。先后為黃某某團伙在工程項目承接、房地產開發方面提供非法幫助,違規為周某某團伙在項目用地審批上提供幫助,助長兩個犯罪團伙從中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并逐步坐大成勢。陳邂馨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黃岡市英山縣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董勇充當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09年1月至2022年2月,董勇任英山縣法院副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影響,讓不符合緩刑條件的涉惡人員段某某被判處緩刑;多次安排段某某通過語言威脅及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幫助其向他人討要欠款。董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個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當日,新聞發布會還通報了4個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潘某春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10年前后,潘某春糾集無固定職業的社會閑散人員,以公開投標方式取得新洲區舉水河采砂經營權。期間,以潘某春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使用暴力手段,對新洲區舉水河段采砂行業進行壟斷,充當“地下執法隊”,對周邊采砂人員有組織地實施綁架、搶劫、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一系列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擾亂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成為新洲區舉水河一帶“砂霸”。
2020年9月,武漢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021年3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潘某春犯綁架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分別被判處3年6個月至16年有期徒刑。
唐某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005年,監利市新溝鎮唐某刑滿釋放后,糾集多名刑滿釋放人員進行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多次在公開場合打罵鄉鎮干部、村支書和新溝鎮籍在外經商人員;在未征得基層組織同意,也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大肆強占和非法倒賣集體土地,把持農村基層政權;找在外地經商的監利市新溝籍老板和本地老板索要錢財,逐漸形成了黑社會性質組織,為非作歹、欺壓群眾,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查實違法犯罪案件多達97起。
本案由監利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監利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唐某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向監利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3年8月,監利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唐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23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至六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一審宣判后,全案無一人上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孫某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002年,涉黑團伙頭目孫某以非法手段取得一塊土地使用權,修建一家農莊。在經營農莊期間,結識了“孔氏兄弟”、郭某等人,幾人經常租用孫某的餐飲店開設賭場。孫某眼紅,自立門戶開賭場、放高利貸,并逐步形成了涉黑團伙。2007年至2009年期間,該涉黑團伙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1人死亡、3人重傷、8人輕傷、10多人輕微傷、10萬余元財物損失,攫取經濟利益高達3000余萬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20年1月,鐘祥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孫某、任某峰團伙涉嫌的違法犯罪案件開展偵查。2022年2月,先后將10名團伙成員抓獲歸案。2023年5月,鐘祥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由孫某及其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在組織意志以內實施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催收非法債務、故意傷害、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涉黑組織10名成員分別被判處一年二個月至十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孫某被判處十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判決后,10名被告人均當庭認罪認罰簽字具結,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紀委監委機關共立案查處4人、留置2人、組織處理7人。
黃岡英山段某新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黃岡英山段某新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是全國掃黑辦特派督導組督辦的重點案件。2007年以來,段某新利用宗族、地域關系,網羅糾集多名社會閑散人員,以賭博、開設電玩城發家,之后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樹立其“三毛哥”的惡名,并在英山縣法院原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董某等公職人員的庇護下,逐步發展成惡勢力犯罪集團。2007年至2020年期間,該犯罪組織以開設賭場、高利轉貸違法犯罪所得為經濟支撐,在黃岡英山縣城及周邊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17起,逞兇斗狠、為非作惡、欺壓百姓,致使多人不同程度受傷、多人財產受損,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民眾恐慌、社會影響惡劣。
2021年11月1日,黃岡市、英山縣兩級公安機關對該犯罪組織立案偵查。2022年3月6日,英山縣公安局以惡勢力犯罪集團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2022年12月4日,英山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段某新犯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非法采礦罪、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余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八個月至二年十個月不等的刑罰。2022年12月28日,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另查處涉案黨員干部7人,其中被追究刑事責任4人、黨紀政務處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