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全市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干部酒駕醉駕問題,現將6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鐘祥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管理股股長黃濤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23年1月15日,黃濤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黃濤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48.5mg/100ml,屬于醉駕駕駛。鐘祥市檢察院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2024年3月13日,黃濤受到留黨察看、政務撤職處分。
2.鐘祥市石牌鎮政府政法辦主任、信訪辦主任李儒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15年8月21日,李儒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李儒華呼出氣體酒精成分含量為7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荊門市公安局給予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行政處罰。2018年10月1日,李儒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李儒華呼出氣體酒精成分含量為23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荊門市公安局給予其行政拘留五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11月30日,李儒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鐘祥市市場監管局柴湖市場監管所三級主任科員桂鋒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16年6月15日,桂鋒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桂鋒呼出氣體酒精成分含量為4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鐘祥市公安局給予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行政處罰。2019年1月17日,桂鋒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桂鋒呼出氣體酒精成分含量為6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鐘祥市公安局給予其行政拘留2日,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荊門市公安局給予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2023年11月30日,桂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鐘祥市衛健局財務管理中心工作員李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22年12月7日,李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李明呼出氣體酒精成分含量為6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鐘祥市公安局給予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11月30日,李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鐘祥市柴湖自來水公司黨支部書記、監事徐景文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23年2月7日,徐景文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徐景文呼出氣體酒精成分含量為41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鐘祥市公安局給予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9月14日,徐景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鐘祥市皇莊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辦公室主任謝吉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2023年1月7日,謝吉華飲酒后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謝吉華呼出氣體酒精成分含量為3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鐘祥市公安局給予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200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4月26日,謝吉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以上通報的6起典型案例,有的心存僥幸、以身試法,還有的膽大妄為、多次酒后駕駛,這反映出少數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在全面從嚴治黨、持續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下,仍然不知敬畏、頂風違紀,觸碰紀律紅線、挑戰法律底線,最終難逃黨紀國法懲處,教訓深刻。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本著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對組織高度負責的態度,帶頭遵紀守法,不斷增強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