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4年1月10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毛卉為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免去其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二、任命閔凱華為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免去其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三、任命梅林為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四、任命應志剛、李世生為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城鄉建設與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五、免去張曉玲的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職務。
六、免去高亮的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城鄉建設與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決定任免名單
(2024年1月10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楊彪的武漢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武漢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任命董煜華為武漢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武漢市公安局局長。
二、免去唐宏興的武漢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朱紹華為武漢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
三、免去李國漢的武漢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任命周嵐為武漢市民政局局長。
四、免去項波的武漢市財政局局長職務;
任命李首文為武漢市財政局局長。
五、免去鄒耘的武漢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任命賀敏為武漢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4年1月10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李濟森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免去其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二、任命危永波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免去其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職務。
三、任命劉鑫榮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免去其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四、任命孔磊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免去其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五、免去王艷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六、免去李宏斌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七、免去謝遲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八、免去田煉、王曉華、李煒、劉樹群、楊林、彭良旗、孫志剛、劉漢濤的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九、免去鄭健的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職務。
十、免去蔡麗紅的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十一、免去黃桂武的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批準任免名單
(2024年1月10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一、批準免去彭四海的武漢市漢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準任命胡耀新為武漢市漢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二、批準免去顧玉梅的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批準任命陳硯龍為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4年1月10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彭四海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二、任命吳洪江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三、任命葛琴、胡繼宗為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四、任命顧玉梅為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五、任命李慶賀為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武漢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六、任命陳薇為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七、免去陳硯龍的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八、免去王亞平、李麗的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張曉玲等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4年1月10日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因達到任職年齡界限或者工作需要,張曉玲等9名同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辭去所任職務的請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武漢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
接受張曉玲、項明武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唐樹人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夏平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城鄉建設與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段曉明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李璞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舒瑞森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曹竹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接受張軍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城鄉建設與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依照法律有關規定,唐樹人、夏平、李璞、舒瑞森同志的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十五屆)第十六號
由江岸區選出的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由瑞凱,由洪山區選出的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林文選,由江夏區選出的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韓道,由武漢警備區選出的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易鰲峰、宮柏林,因工作變動調離本市行政區域。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由瑞凱、林文選、易鰲峰、宮柏林、韓道等5人的市人大代表資格自行終止。
由黃陂區選出的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繆峰因病去世,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繆峰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繆峰的市人大代表資格自然終止。
江岸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易曉、徐小建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江漢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楊俊、姜凡、喻騫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硚口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程宏剛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漢陽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文武松、張牧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武昌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魯紅、潘建橋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青山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蘇霓斌、項波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洪山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劉濤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蔡甸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安宏偉、黃芬、郭俊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江夏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馬勛標、李勝平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漢南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吳芳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新洲區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吳大志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武漢警備區軍人大會決定接受李俊軍辭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選舉法的有關規定,馬勛標、文武松、劉濤、安宏偉、蘇霓斌、李勝平、李俊軍、楊俊、吳大志、吳芳、張牧、易曉、項波、姜凡、徐小建、郭俊、黃芬、喻騫、程宏剛、魯紅、潘建橋等21人的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終止,吳芳所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委員職務,易曉所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職務,姜凡所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委員職務,徐小建所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職務,程宏剛所任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江岸區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補選汪元程、夏懷民,江漢區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補選李劍云、楊相衛、張冬靜、曹建民、盛飚,硚口區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補選李民燈、應志剛、徐斌,漢陽區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補選余遜龍、張敏、胡勇政,武昌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選舉王洪銳、孫彥英、賀耀東、魯冬云,武昌區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補選董煜華,青山區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補選洪波,洪山區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補選杜海洋、李首文、余曉峰、胡捷,蔡甸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選舉吳何洪、黃元峰,江夏區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和第十九次會議補選盧鵬、劉波、李世生、張衛國、魯宇清,東西湖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選舉蘇順康、闞艷,漢南區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補選熊傳東,黃陂區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補選孟暉、董丹紅,新洲區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補選梅林、舒基元,武漢警備區軍人大會補選王滄海、王頌,為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武漢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根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報告,確認王洪銳、王滄海、王頌、盧鵬、劉波、孫彥英、杜海洋、蘇順康、李世生、李民燈、李首文、李劍云、楊相衛、吳何洪、余遜龍、余曉峰、應志剛、汪元程、張衛國、張冬靜、張敏、孟暉、胡勇政、胡捷、洪波、賀耀東、夏懷民、徐斌、梅林、黃元峰、曹建民、盛飚、董丹紅、董煜華、舒基元、魯冬云、魯宇清、闞艷、熊傳東等39人的市人大代表資格有效。
現在,武漢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555名。
特此公告。
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
2024年1月10日
來源:武漢市人大常委會
黃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2024年第1號
由黃石港區選出的市十五屆人大代表林文華、盧雪梅、張強軍,因工作變動已調離黃石。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林文華、盧雪梅、張強軍的代表資格自行終止。
大冶市人大常委會接受了戴奇偉、陳新勝、李建、吳著怡、雷新水辭去市十五屆人大代表職務。陽新縣人大常委會接受了鄭斌、鄧玲玲辭去市十五屆人大代表職務。黃石港區人大常委會接受了劉道田、毛鵬程、胡智全、李寧辭去市十五屆人大代表職務。西塞山區人大常委會接受了李麗、陳敦強、倪文明辭去市十五屆人大代表職務。下陸區人大常委會接受了吳紅英辭去市十五屆人大代表職務。鐵山區人大常委會接受了魯友年、梅向陽辭去市十五屆人大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戴奇偉、陳新勝、李建、吳著怡、雷新水、鄭斌、鄧玲玲、劉道田、毛鵬程、胡智全、李寧、李麗、陳敦強、倪文明、吳紅英、魯友年、梅向陽的代表資格終止。
根據選舉法的相關規定,戴奇偉的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陳新勝的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劉道田的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毛鵬程的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倪文明的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城鄉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陳敦強的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吳紅英的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魯友年的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梅向陽的市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大冶市人大常委會補選柯碧松、王浩、張才大、劉平、紀宏鋒、黃小容、柯文斌為市十五屆人大代表。陽新縣人大常委會補選程艷民、劉合仕為市十五屆人大代表。黃石港區人大常委會補選董國平、章煒、馬龍清、朱華勇、胡清華、李如兵、彭華云、李濤、李學、雷璐璐為市十五屆人大代表。西塞山區人大常委會補選郭雙喜、張保民、袁正學為市十五屆人大代表。下陸區人大常委會補選張堅、彭成、胡國斌、石亮、趙國平、陳增旺為市十五屆人大代表。鐵山區人大常委會補選張興才、林培楷、朱自啟、伍曉松為市十五屆人大代表。黃石軍分區補選趙慶利為市十五屆人大代表。黃石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根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報告,確認柯碧松、王浩、張才大、劉平、紀宏鋒、黃小容、柯文斌、程艷民、劉合仕、董國平、章煒、馬龍清、朱華勇、胡清華、李如兵、彭華云、李濤、李學、雷璐璐、郭雙喜、張保民、袁正學、張堅、彭成、胡國斌、石亮、趙國平、陳增旺、張興才、林培楷、朱自啟、伍曉松、趙慶利等33名同志的代表資格有效。
截至目前,黃石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342名。
特此公告。
黃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1月10日
來源:黃石發布
十堰最新人事任免
關于耿梅等同志任職的決定
(2024年1月10日政協十堰市第六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選舉通過)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規定,決定:
耿梅同志為政協十堰市第六屆委員會副主席;
朱聲高、沈艷、陳萍、陸永強、胡圖強、涂家銘、黃娟等同志為政協十堰市第六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關于陳世敏等同志
職務任免的決定
(2024年1月10日政協十堰市第六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常委會議通過)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決定:
免去陳世敏同志政協十堰市第六屆委員會提案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龔濤同志政協十堰市第六屆委員會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孟輝同志任政協十堰市第六屆委員會副秘書長。
呂自宏同志任政協十堰市第六屆委員會提案委員會主任。
蔡星生同志任政協十堰市第六屆委員會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
龔濤同志任政協十堰市第六屆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梁咪同志任政協十堰市第六屆委員會提案委員會副主任。
來源:十堰基層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