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5日,湖北省應急管理廳通報4起安全生產領域行刑銜接典型案例。據通報,全省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精準執法工作進入收官階段以來,各級應急管理部門不斷強化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等機關的溝通合作,持續深入打擊安全生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案例一
2023年9月14日,十堰市鄖西縣應急管理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時發現,城區居民劉某在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駕駛廂式面包車向某酒店售賣柴油。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涉嫌構成危險作業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鄖西縣應急管理局將案件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2023年以來,鄖西縣城關鎮紅廟村村民柯某某多次借用其他公司名義從油庫購進柴油后將其儲存于自家門前油罐,并雇傭劉某駕駛一輛改裝過的廂式面包車向鄖西縣城多家餐飲酒店非法銷售柴油。
處理情況:2023年11月16日,鄖西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構成危險作業罪對被告人柯某某提起公訴,12月12日,鄖西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柯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案例二
2023年11月20日,仙桃市應急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在杜柳社區現場查獲居民肖某某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制品2209件。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涉嫌構成危險作業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仙桃市應急管理局將肖某某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處理情況:仙桃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險作業罪對肖某某予以立案調查。
案例三
2023年8月31日,安陸市應急管理局接舉報后查明,安陸市府城街道辦事處趙河社區居民周某某、武某某將面包車改裝為移動加油車非法銷售汽油。該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涉嫌構成危險作業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安陸市應急管理局將周某某、武某某二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處理情況:安陸市公安局以涉嫌構成危險作業罪對周某某、武某某予以立案,目前已將該起案件移送安陸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案例四
2023年11月16日,京山市應急管理局接到舉報后查明,宋河鎮邵家沖村村民許某在住所內非法存儲銷售甲醇。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涉嫌構成危險作業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京山市應急管理局將許某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處理情況:京山市公安局以涉嫌構成危險作業罪對許某予以立案,目前已將該起案件移送京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