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孝感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澄清”“查誣”相結合,持續釋放向誣告陷害“亮劍”、為擔當作為“護航”的強烈信號,不斷營造風清氣正的干事創業氛圍?,F將7起不實舉報澄清正名和誣告陷害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關于漢川市劉家隔鎮黨員干部劉某某誣告陷害問題。2021年8月,漢川市紀委監委收到署名為王某某的信訪舉報,反映時任劉家隔鎮社會事務辦副主任、楊灣村黨支部書記陳某騙取國家項目資金等多個問題。經查,該舉報問題不屬實。調查中發現該舉報為劉家隔鎮政府黨員干部劉某某冒用王某某姓名,捏造虛假材料,分別向多級組織和孝感市委主要領導郵寄舉報信舉報陳某,意圖干擾換屆,造成了不良影響。2022年7月5日,漢川市紀委監委給予劉某某黨內警告處分。
二、關于云夢縣下辛店鎮祝咀村村民祝某某誣告陷害問題。2021年11月,云夢縣下辛店鎮祝咀村村民祝某某到云夢縣紀委監委反映該村黨支部書記祝某貪污土地補償款等多個問題。經查,祝某某反映的問題不屬實,并向其反饋了調查結果。2022年10月,祝某某在明知舉報祝某問題失實的情況下,仍然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云夢縣紀委監委網站進行不實舉報,造成了不良影響。2022 年11月10日,云夢縣公安局下辛店派出所依法對祝某某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其行政處罰。
三、關于應城市楊嶺鎮棉田村村民毛某林誣告陷害問題。2022年3月,楊嶺鎮棉田村村民毛某林實名反映該村黨支部原副書記毛某中違規利用農戶身份證件開設銀行賬戶,套取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等問題。經查,毛某林反映的問題不屬實,并向其反饋調查結果。湖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期間,毛某林在明知舉報失實的情況下,仍到省政府采取下跪的方式進行非訪,擾亂省政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響。2022年5月28日,應城市公安局給予毛某林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四、關于對孝南區肖港鎮唐廟新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某某失實檢舉控告的澄清正名。2021年4月,群眾匿名舉報孝南區肖港鎮唐廟新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某某違規為其親屬騙取養殖補貼、低保金等問題。肖港鎮紀委通過走訪座談、查閱政策性資料等方式進行調查核實。經查,群眾反映的問題均不屬實。2022年5月20日,肖港鎮紀委在唐廟新村召開黨員群眾代表大會,為王某某予以澄清正名。
五、關于對安陸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原大隊長沈某某失實檢舉控告的澄清正名。2020年9月,群眾匿名舉報時任安陸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沈某某未經招投標程序,將交警大隊門前的電子顯示屏工程交給特定關系人施工等問題。經查,交警大隊門前電子顯示屏更換工程屬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限額以下采購項目,該工程是依規按照詢價方式進行,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2022年7月4日,安陸市紀委監委采取書面通報形式,為沈某某予以澄清正名。
六、關于對孝昌縣農業農村局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長張某某失實檢舉控告的澄清正名。2022年9月,群眾實名舉報孝昌縣農業農村局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長張某某以政府名義采購小麥種子騙取政府對農產品補貼等問題。經查,孝昌縣政府及孝昌縣農業農村局均未對全縣種子銷售進行財政補貼,張某某不存在以政府名義采購小麥種子的情況,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2022年11月1日,孝昌縣紀委監委采取書面澄清形式,為張某某予以澄清正名。
七、關于對大悟縣劉集鎮民政辦主任劉某某失實檢舉控告的澄清正名。2021年11月,群眾實名舉報大悟縣劉集鎮民政辦主任劉某某套取余某某低保金、精準扶貧補貼等問題。經查,余某某享受的幫扶資金均如實發放至本人銀行卡,劉某某沒有套取余某某的低保金和精準扶貧補貼,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2022年7月15日,大悟縣劉集鎮紀委采取書面澄清形式,為劉某某予以澄清正名。
以上通報的7起誣告錯告不實舉報中,有的是匿名、冒名舉報,有的是不了解情況、不熟悉政策的錯告,還有的是無中生有、歪曲事實的誣告。這些不實舉報,不僅背離了信訪監督本質,挫傷了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也對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造成不良影響。
當前,正值全市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恢復經濟發展,奮力打造武漢都市圈重要節點城市的重要時期,需要廣大黨員干部在奮進新征程中展現新擔當、實現新作為。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激勵干部敢于擔當、積極作為。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格落實《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既要保持打擊誣告陷害行為的高壓態勢,又要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澄清正名,旗幟鮮明為擔當實干者鼓勁撐腰,不斷營造規范有序的信訪舉報環境。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要增強紀法意識,正確行使監督權利,客觀公正如實反映問題,堅決抵制誣告陷害的歪風邪氣,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社會風氣。
來源:孝感市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