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業公司人去樓空,31名員工薪酬無法兌現,法院執行遇到“執行不能”。就在大家以為無法拿錢回家過年時,法院協調物業公司上級單位,終于將員工的錢都還到位了。
2019年12月31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的工作情況及18起典型案件。
去年5月,因武漢某物業公司歇業,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也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31名物業員工拿不到報酬,案件也處于“執行不能”的狀態。在案件執行沒有進展的情況下,葉某、秦某等31人申請追加第三人武昌某住宅開發有限公司為案件被執行人,要求某住宅開發有限公司共同支付拖欠的勞務報酬
武昌區人民法院與上述住宅開發有限公司及武昌區政府相關部門、街道辦事處協調、溝通。最終通過區政府辦協調,促使被執行人的上級公司武昌某住宅開發有限公司主動與31名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去年10月20日, 拖欠的報酬集中發放至31位申請執行人賬戶。
據悉,為保證涉民生案件執行有效、到位,全省法院對發現的可供執行財產主動采取保全措施,并開通涉民生案件“綠色通道”機制,針對生活困難的涉民生案件申請執行人,法院主動采取送當事人回家、送案款上門等便民措施,讓困難群眾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據悉,去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3個月時間,全省法院共計受理涉民生案件11652件(其中舊存7617件,新收4035件),涉及追索勞動報酬、農民工工資、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保險待遇等涉及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的9類案件,執行到位金額6175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