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國慶“兩節”臨近,市紀委日前印發通知,重申“十條禁令”,嚴防節日“微腐敗”。
從十條禁令的內容來看,“微腐敗”的確是一些看似“微小”的問題,如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違規收受電子紅包等。這些“微腐敗”具有隱蔽性強、不易被發現的特點,加之常常披著“正常人情來往”的外衣,有時真假難辨。但“微腐敗”就發生在群眾身邊,它損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蝕的是群眾的獲得感,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必須堅決反之。
嚴防“微腐敗”,必須認識“微”害。一些領導干部認為自己沒有收受賄賂,只是愛打點“小牌”、喝點“小酒”,偶爾用公車辦點小事,應該不算腐敗。殊不知,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微腐敗“也可能成為“大禍害”。黨員干部必須樹立“腐敗不分大小”的正確意識,以“零容忍”態勢對“微腐敗”說不。
嚴防“微腐敗”,必須筑牢“防”線。古人云:“小不忍則亂大謀。”黨員領導干部要勇于堵住人情,管住自己的“手”和“嘴”,從拒絕每一次吃請、謝絕每一個紅包等“小”事做起,帶頭潔身自好,嚴守紀律“紅線”,自覺筑牢防范“微腐敗”的自律防線。
嚴防“微腐敗”,必須杜絕“漸”變。小洞不補大洞吃苦。杜絕“微腐敗”,光靠黨員干部的自律和民眾對“微腐敗”的零容忍監督還遠遠不夠,各級各部門還要為管好“微權力”架上“高壓線”,扎緊制度的籠子,不給“微腐敗”留下任何生存空間。
“兩節”來臨,正是反腐重要節點,各地當以執行“十條禁令”為抓手,再下猛藥治“微腐”,弘揚正氣樹清風。(記者 鄧昌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