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4日,湖北蘄春警方向媒體通報,成功破獲一起銷售假鹽案,涉案假鹽60余噸,價值達20多萬元,兩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販賣出去的假鹽已基本追回。
今年4月份,蘄春縣鹽務局對城區食鹽銷售市場例行調查時,發現漕河鎮一家超市內銷售的食用鹽有問題,之后鹽務局在該超市的倉庫內找到了儲存的某品牌食鹽約7噸。經“湖北省鹽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該食用鹽品牌屬假冒,檢驗為無碘鹽,結論為不合格產品。
6月22日,蘄春縣鹽務局將案件移交至蘄春縣公安局,很快,犯罪嫌疑人陳某某進入了公安機關的視線,面對公安機關的訊問,其很快交代了他伙同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和方某某販賣假鹽的犯罪事實,張某某隨后投案。隨即,蘄春警方配合鹽務部門對涉案門店進行調查,收繳大量假鹽。
陳某某,男, 53歲,蘄春縣八里湖農場人,是名建筑工人, 曾在孝感務工,后因工程款被拖欠問題在當地打官司時,結識了孝感市應城市其小學校友方某某。在此期間,方某某對陳某某很是照顧,陳某某看到方某某身家頗豐,出手闊綽,十分羨慕,便向方某某打聽生財之道,方某某看準時機,向陳某某介紹販賣假食用鹽這門生意,看到有利可圖,二人一拍即合。2015年12月,陳某某首次就在孝感應城市從方某某處購進假冒某品牌食用鹽7噸,并假冒孝感鹽廠工作人員在蘄春各鄉鎮小超市、副食店內進行推銷,因其推銷的假冒品牌食用鹽價格比正規渠道進購的食用鹽價格低很多,一些貪圖便宜的店家購買意愿強烈,很快七噸假冒品牌食鹽便銷售一空,獲利近6000元。
初次嘗試就嘗到了甜頭,陳某某又拉攏外甥張某某合伙參與經營,自去年底至今年6月份,一共在蘄春銷售假冒品牌食用鹽八車60余噸,獲利6萬余元。這些假冒品牌食用鹽分別被銷售到蘄春幾個鄉鎮,在今年4月份,他們販賣的假冒品牌食用鹽被蘄春縣鹽務局查獲,然而,他們利欲熏心,依然頂風作案。
陳某某交代,購進假鹽時,方某某只與他單線聯系,每次進貨陳某某都把到達時間選在晚上,當陳某某和租賃的貨車到達時,就和司機一起被方某某安排在旅社歇息,貨車則被方某某安排他人開走去裝貨,裝車后,方某某再指令陳某某和司機到不同的指定地點接車,不讓他們接觸假鹽的制作點和存放點。為規避風險,陳某某每次運輸假鹽都是晚上到家,將假鹽存放在蘄春縣八里湖農場一個偏僻的山邊倉庫,出貨也選在晚上10點后,用小型農用車轉運。
據鹽務局工作人員介紹,湖北省103個縣(市、區)均為缺碘地區。食用假鹽危害巨大,因為假鹽沒有加碘,長期食用,會導致人體碘元素缺乏、胃腸道功能紊亂、神經系統受損。
目前案件再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