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衣置換起糾紛現場維權退差價
2018-01-21 10:48:02
來源:孝感日報

“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有些商家卻置若罔聞。10月24日,應城市工商局現場快速調解了一起這樣的消費糾紛。
10月23日下午,該市市民王女士來到某品牌男裝店給老公挑選了一件品牌男裝,價格1296元。賣家承諾如果衣服的款式尺碼不合適,只要未下水、吊牌標識完整可以隨時退換,王女士便付了款,拿著衣服回家。回家后王女士的老公試完衣服,覺得衣服挺好,就是尺寸有點小。于是根據約定第二天拿去換,在該店,王女士的老公看中另一件1100多元的衣服,想更換這件。但該店以只能跟換價高商品,低于1296元的不補差價等各種理由不予退回差價,且態度惡劣。無奈之下,王女士向該市工商部門請求維權。
接到投訴后,該局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與王女士、商家一起核實糾紛的事實始末,確認王女士投訴的情況屬實。執法人員根據相關規定,進行現場調解,10分鐘后,商家與王女士達成協議,王女士換購新看中的1100多元男裝,店家退還差價196元。(通訊員 黃亮 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