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橫車法庭巡回審判
今日湖北網訊(記者 熊文勝 通訊員 顧峰華 劉海龍)11月1日,蘄春縣法院受理原告夏某某訴被告翁某某離婚糾紛一案,通過立案庭的了解,原告夏某某剛剛從貴州省到蘄春,為了該案,他奔走與溫州、貴州長達九年未能解決。這次因為常年外出務工的妻子剛好回到了蘄春橫車鎮老家,他就抱著試試的態度看蘄春法院能否解決,他連回程的車票都已經買好,作好的空跑一趟的準備。本著司法為民、便民的服務宗旨,立案庭審查后立即予以登記,并按照管轄原則電話聯系橫車法庭承辦法官。
蘄春橫車法庭辦案法官經過了解,原告夏某某是貴州某縣人,被告翁某某是本地人,二人在溫州打工時相識,在原告的家鄉貴州省某縣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在登記結婚時,該縣民政部門誤將翁某某名字寫錯一個字。婚后雙方生育有一女兒,后兩人因性格差異,2007年就書面協商分手并開始分居。之后兩人多次來到貴州某縣民政局要求離婚,但因原登記錯誤,當地民政部門未予辦理離婚登記。夏某才欲在當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因為被告下落不明、姓名與身份證不一致等原因未能解決。由此,這樁沒有感情的婚姻一直拖延了九年,給雙方造成了很大痛苦,也讓人民群眾對政府的公信力產生很大的質疑。
在與雙方電話溝通后,根據原告夏某某的要求,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一方面被告翁某某的身份問題需要當地村委會協助核實,另一方面原告夏某某也在被告家中,雙方正在為女兒撫養之事協商,在當地處理有利于營造家庭氛圍化解矛盾,承辦法官當即決定在當地巡回審理。承辦法官通過當地村委會及派出所核實及出具的證明,翁某某的身份問題得到了解決,經過巡回審理,雙方當事人在半個小時后即拿到民事調解書,一起拖延了九年未能解決的離婚糾紛,在蘄春法院上下努力下,半天之內圓滿解決。
辦完這件案子,不僅讓承辦法官想起網絡上曾經披露的廣州市一對70多歲的老夫妻因為結婚登記的問題,往返新疆、廣東十幾年、行程上萬里仍然無法解決的案例。群眾利益無小事。一起簡單的離婚糾紛,其實只要相關部門努力一點點、認真一點點就會做好。但是,往往因為一些這樣或那樣的原因,使群眾的簡單訴求得不到解決,讓矛盾一步步激化,最終引發不可估量的后果。這些值得讓我們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