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湖北網訊 母生四兒女,兒女不養娘。九旬老嫗鄧女士將4子女全部告上法庭,并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9月20日,浠水法院成功執結了鄧女士與兒子任老三的贍養糾紛案,為鄧女士養老提供法律保障。
浠水縣蔡河鎮村民孫女士出生于1929年,現年已87歲,生育有三兒一女。2008年丈夫鄧先生身故,鄧女士也年老力衰,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獨立生活,要靠兒女贍養。四子女都以各種理由相互推諉,不愿履行贍養義務。鄧女士向浠水法院提起訴訟,將四個子女全部告上了法庭。
法庭審理后,依法判決原告鄧女士的大兒子自2016年8月起每月給付鄧女士贍養費1000元,二兒子、三兒子每月給付贍養費600元,小女兒每月給付贍養費200元,同時判決四子女每月必須探望原告鄧女士二次以上,如若鄧女士患病所產生的費用由四子女平均負擔。
判決生效后,鄧女士其他三個子女均按判決履行了義務,唯獨三兒子任老三不自覺履行義務,鄧女士遂申請對其強制執行,要求任老三履行到期贍養費1200元,并將自己接回家中共同生活。浠水法院受理申請后,對該案快立快執,依法向任老三送達執行申請書和財產報告令,并隨案向其告知風險提示。因被申請人任老三對母親鄧女士要求隨其生活有較大異議,所以拒絕履行義務。鑒于案件當事人關系比較特殊,強制執行難以真正解決問題,執行人員遂多次上門做被申請人工作,經過多次勸解了解癥結所在后,9月20日,執行人員一并找來了鄧女士及其四個子女,一起就鄧女士隨誰生活進行協調。在執行人員的耐心勸解教育下,鄧女士及四個子女終于成功達成協議,鄧女士由三個兒子輪流照顧,一人贍養一年,贍養費按照判決書標準執行。
協議達成后,任老三在執行人員和兄妹面前當場將1200元到期贍養費放到了母親手中,這一家五口的贍養糾紛在法院執行人員的不懈努力下終于得到了妥善解決。九旬老母終老有所養,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