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湖北網武漢1月7日電(龔格林 王霄 方政軍) 羅田縣人民法院日前召開審判委員會討論一起涉縣經濟開發區兩家企業的案件,檢察院副檢察長、案件承辦檢察官列席會議。鑒于被告人包某某被指控的相關罪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審判委員會委員經過充分討論,決定宣告被告人包某某無罪。公訴機關與審判委員會委員達成了共識,次日撤回了對被告人包某某的起訴。
在討論案件過程中,審判委員會委員堅持罪行法定原則,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和《審判委員會議事規則》,著重對審理查明的事實及證據進行了核查,堅決防止把經濟糾紛認定為刑事犯罪。經過兩次討論,最終形成宣告被告人無罪的決議。
這是羅田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一個縮影。2020年,面對疫后種種難題,羅田法院堅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及時出臺了《關于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具體措施》,堅持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落實涉企案件“綠色通道”、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執行攻堅行動等一系列惠企司法舉措,快速處理涉金融、化工、農產品等行業的企業案件381件,增進了企業依法生產經營的共識。特別是在執行過程中,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靈活采取強制措施,執結了涉湖北時方鋼結構、宏碩化工、綠潤食品、同創紙塑制品等縣經濟開發區企業的一批大案、難案,幫助企業盤活資產1.6億元。如在執行涉羅馬度假村案件中,該度假村財產僅有手續不全的土地和少量缺證的房產,法院分管執行領導組織案件承辦法官、債權人和債務人協商20余次,充分聽取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意見,研究解決辦法,為雙方出謀劃策,確保在嚴格依法和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讓申請人和被執行人企業實現“雙贏”。
編輯: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