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精神疾病男子綁架初中生 索要10萬元獲刑三年半
2019-10-17 09:13:49
來源:今日湖北

本網訊,一患精神疾病男子為治病竟綁架初中生向其父母索要贖金。近日,黃州區法院審理了一起綁架案,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19年春節期間,張某某因向家里要錢看病遭拒,遂萌生綁架勒索他人錢財的想法。2月14日,張某某到某購物中心購買作案用水果刀、繩子及白酒壯膽。次日,張某某攜帶水果刀、繩子回到團風家中,又提出要錢,再次遭到家人拒絕。2月16日下午4時許,張某某從家中拿了一卷膠帶連同水果刀、繩子返回黃州,到東門路摩爾城某賓館開了房間。當晚8時許,張某某下樓尋找目標伺機作案,在某酒店門口,張某某持水果刀劫持放學回家的初中生孫某某,強行拖拽欲將孫某某綁架至某賓館,讓其家人拿10萬元贖人。在路人及接警趕來的民警勸說過程中,孫某某趁機逃脫。此后,張某某又持刀以自殺相要挾企圖逃避抓捕,最終被民警制服。經黃岡市精神病醫院鑒定,張某某患有雙相障礙,本次作案時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法官說法:根據《刑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本案中,張某某實施違法行為時處于疾病期,被所患精神疾病影響,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但依法仍要承擔刑事責任,遂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熊文勝通訊員懷佩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