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區控違拆違問責辦法出臺
2018-01-21 10:42:54
來源:荊門晚報

4日,記者從市城管局獲悉,為維護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正常秩序,有效遏制和及時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我市日前出臺了《荊門市中心城區控違拆違工作問責實施辦法(試行)》。
《辦法》從2016年12月26日起開始施行,問責對象包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及其黨員干部,社區(村)主要負責人。主要目的是嚴肅查處在控違拆違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政策執行不力,縱容、庇護、參與、購買違法建設,未及時查處遏制管轄區域內新增違法建設或本部門(單位)的違法建設等行為。重點問責行為包括:對參與違法建設的黨員干部要從嚴問責;對購買違法建設的黨員干部要從嚴問責;對執行拆違補償政策不力要從嚴問責;凡出現新增違法建設的,對城區、街道、社區的負責人要從嚴問責。
此外,對打擊報復舉報投訴人的;直接參與或強迫、唆使、煽動他人妨礙、抗拒執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屢犯不改或者拒不糾正違法行為的;因控違拆違不力,導致違法建設侵害公共利益,嚴重影響城市規劃、市容市貌的;因控違拆違不力,造成嚴重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的;因失職、瀆職,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等情形,還將從重或者加重問責。(記者 胡于梅 通訊員 田洪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