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犯罪嫌疑人指認作案現場
10月18日,沙洋警方對外通報,經過近半年的艱苦偵查,成功偵破“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引江濟漢”河道沿線系列電力設施被盜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破獲沙洋、荊州兩地系列變壓器被盜案、通信基站設施被盜案20余起,涉案價值30余萬元。
“引江濟漢”沿線電力設施頻頻被盜
今年1月31日3時許,沙洋縣公安局后港水陸派出所接到獨棗村的報警,該村十組一臺變壓器被從臺子上推下,里面的銅芯線被盜。這是后港轄區(qū)“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引江濟漢”河道沿線自2015年10月以來發(fā)生的第3起變壓器被盜案件。
“變壓器僅剩空殼一個,內部的銅芯全被偷走。”細致勘查案發(fā)現場后,負責此案的副所長彭琪神色凝重,初步分析系“熟手”作案。
沒過多久,后港轄區(qū)“引江濟漢”河道沿線又陸續(xù)發(fā)生幾起變壓器被盜案。被盜的變壓器基本是用來保障農田灌溉的,盜走的銅線和銅絲僅價值數百元,可修復變壓器的費用則需要2萬余元,同時變壓器被毀導致附近村組斷電,群眾的生產和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引江濟漢”屬國家工程,變壓器又涉及民生,鑒于變壓器被盜案件在后港轄區(qū)多發(fā),且作案手段相似,沙洋縣公安局當即成立專案組,調集精干警力,全力偵破該案。
用假身份證誤導警方反被查出行蹤
專案組一面對每個案發(fā)地進行細致勘查,一面展開調查走訪及對現場附近重點路段視頻監(jiān)控進行分析,同時組織警力在“引江濟漢”河道重點電力設施范圍內開展蹲點守候,巡邏盤查。
4月13日22時許,專案民警在荊南村渠道旁的變壓器附近發(fā)現一男子正在盜竊變壓器,民警立即上前追蹤,嫌疑人在有所察覺后立即迅速逃匿,并將自行車、變壓器銅芯線、衣服、扳手等工具丟棄在現場。
民警在嫌疑人丟棄的衣服中發(fā)現了一張身份證,為荊州市公安縣陳某某,專案民警立即趕赴公安縣。然而經過調查發(fā)現,陳某某已在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補辦了身份證,且陳某某體貌特征也與當晚逃匿的犯罪嫌疑人相距甚遠,警方隨即排除其作案的可能性。
面對困局,專案組決定調整偵查思路,圍繞虛假身份證進行偵查。通過深入調查,發(fā)現有人曾使用該身份證長期在荊州某網吧上網。
專班民警隨即調取該網吧的視頻監(jiān)控,確定使用陳某某身份證上網的青年男子正是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6月23日上午11時,專班民警收到嫌疑人自上午9時就在該網吧上網的重要線索,一舉將35歲的河南省上蔡縣人曹某某抓獲。
經突審,曹某某交代自2015年10月份以來,其單獨或伙同另一犯罪嫌疑人許某某大肆盜竊沙洋轄區(qū)毛李、官垱、后港及荊州太湖鎮(zhèn)等地變壓器14臺、荊州段家坡某通信基站4部大型電瓶。
在荊州警方的協助下,專案組于6月29日將正在荊州一網吧上網的43歲荊州川店鎮(zhèn)人許某某抓獲歸案。
瘋狂盜竊僅為籌措上網費用
在大量證據面前,兩人對在沙洋、荊州多個鄉(xiāng)鎮(zhèn)盜竊變壓器及通信基站電瓶的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了將所獲贓物賣到兩家廢品回收站的情況。民警順線追擊,相繼于2016年7月25日和8月12日將收購贓物的廢舊回收店老板王某某、陽某某分別抓獲。
原來,曹某某自小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導致其沉迷上網,以網吧為家,因無經濟來源,經常靠小偷小摸斂財上網。2014年,曹某某在荊州一彩瓦廠打工時與荊州本地人許某某相識,兩人聊得來,經常以兄弟相稱,一起到網吧上網。
因好逸惡勞,手頭拮據,曹某某便帶著許某某策劃到“引江濟漢”河道沿線盜竊變壓器。兩人騎自行車或摩托車,白天踩點,夜間作案,有時一晚上作案三四起。他們在現場將變壓器卸下,只要里面的銅芯,再聯系廢舊店的王某某、陽某某以每斤12元左右進行銷贓,共獲利2萬余元,兩人分贓后沉迷網吧,揮霍一空。
經查,兩人都曾因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被荊州市荊州區(qū)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和三年,出獄后仍然不知悔改,妄圖不勞而獲,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訴,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中。(記者 楊硯池 通訊員 李翔 曾蜜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