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8月24日,《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發布,給行業內所有的P2P平臺設定了一個為期1年的整改期限,即到2017年8月24日為止,所有平臺的整改工作必須完成,符合規定要求。如今,離最后期限只余三個月,絕大多數平臺都正卯足勁向合規靠攏,與此同時,行業監管同樣不懈怠,在繼續加碼。
僅5月15日這一天,就接連發布了兩條與監管相關的通知,不得不引起行業及相關人士的重視。
通知一
5月15日,中國銀監會官網發布《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對外披露了銀監會2017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包括46項“2017年完成的立法項目”和16項“2017年抓緊研究,待條件成熟提出的立法項目”。其中,《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普惠金融部制定)、《網絡小額貸款管理指導意見(暫定名)》(普惠金融部、法規部共同制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信息披露指引》(由普惠金融部制定)、《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法規部、處非辦制定)等被列入“2017年完成的立法項目”中。
關于信息披露,不動產金融理財平臺宜泉資本行業分析師提醒,此次銀監會即將推出的“P2P信息披露指引”與此前互金協會推出的是否會有不同?這一點很值得各P2P平臺關注。
通知二
同樣是5月15日,央行網站發布通知稱,近日成立金融科技委員會,旨在加強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規劃和統籌協調。有相關人士認為,未來針對金融科技業務的監管可能會加強。
金融科技是技術驅動的金融創新,它的外延囊括了支付清算、電子貨幣、網絡借貸、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人工智能、智能投顧、智慧合同等領域,金融科技為金融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也給金融安全帶來了新挑戰。
對此,宜泉資本行業分析師認為,互聯網金融是金融科技應用的重要領域之一,此次金融科技委員會的成立,對互金平臺來說又多了一個監管的維度。
以上兩個通知只是整改最后階段監管收緊的一個縮影,可以預測,未來三個月,P2P平臺面臨的挑戰還是非常大的。
當下合規整改剩下的最大一個關口就是信息披露了,從通知一可以看出,“P2P信息披露指引”的出臺指日可待。不過不管政策何時出臺,像宜泉資本這樣的P2P平臺需要做的,仍是嚴格按照已有標準落實整改,認真經營、守法經營,使自己做到:縱使風雨來襲,我自巋然前行!